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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财政局关于印发《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QB530200020240017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8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5.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青浦区农作物生产补贴实施细则》,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细则

为全面完成市级下达我区的各项考核任务,保护耕地资源,有效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有关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在前一轮耕地质量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与完善相关政策,现形成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内容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主要包括绿肥种植和保费补贴、冬前深翻补贴、有机肥补贴、专用配方肥、水稻缓释肥补贴、育秧基质补贴。

二、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

三、补贴标准

(一)绿肥种植补贴

对秋冬期间种植绿肥(红花草、青蚕豆、景观油菜等)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绿肥种植质量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元/亩补贴(详见附件),其中街镇(农业园区)配套45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二)绿肥种子补贴

绿肥种子按红花草6斤/亩、青蚕豆15斤/亩、景观油菜1.5斤/亩实行统一免费供应,种子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采购种子金额根据当年度统一采购价格确定后按区、镇7:3负担。

(三)冬季深翻补贴

对秋冬期间开展深翻的农业经营主体,补贴200元/亩,其中,街镇(农业园区)配套15元/亩,其余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四)有机肥补贴

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额度范围内的商品有机肥补贴250元/吨,生物有机肥补贴900元/吨,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五)专用配方肥补贴

使用专用配方肥补贴1000元/吨,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六)缓释肥补贴

使用缓释肥补贴1500元/吨,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七)育秧基质补贴

使用有资质的水稻育秧基质补贴20元/100升,由市、区补贴资金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补贴数据核查。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应认真组织补贴资金申报、资格审核、核查公示等工作,补贴对象在申报过程中出现1次不实信息的,对其提出警告;出现2次不实信息的,补贴资金扣减50%;出现3次不实信息的,取消其年度全部补贴资金。

2.加强补贴流程监管。本细则涉及补贴原则上由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审核后上报。实施方案、考核方案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生产积极性。

4.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其中有机肥、配方肥和缓释肥补贴自2023年4月7日起至印发之日参照实施。本实施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浦区冬作绿肥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