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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财政局、水务局、绿容局关于印发《青浦区福寿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200020250004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1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1.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加强福寿螺防控工作,控制福寿螺扩散危害,保护生态系统安全,我委会同各有关单位制定了《青浦区福寿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青浦区福寿螺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福寿螺抗逆性强、繁殖力高,危害农业生产,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属于典型的外来有害生物。目前在我区水田、湿地、河道、湖岸沿线均已发现,且呈蔓延、爆发趋势。为加强福寿螺防控工作,控制福寿螺扩散危害,保护生态系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形成各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宣传培训、政策引导、常态化防控、集中处置等举措,深化福寿螺防控工作,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普查摸底。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根据福寿螺防控工作要求,突出河湖、农田、景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调查福寿螺发生危害情况,掌握福寿螺发生区域、发生程度、发生历史和灭除情况,科学制订防控方案,为开展回收处置工作打好基础。

(二)实施综合防控。根据“防除并举,综合防治,集中处置”的防控策略,针对不同发生区域,因地制宜,科学防控。对于农田发生区域,要鼓励农户探索发展稻田养鸭,提高农业效益的同时,实现以鸭除螺;要动员农户结合农事操作直接清卵捞螺,带出田外集中销毁;全面开展清沟理沟,去除淤泥和水草,减少福寿螺基数;也可利用茶皂素进行诱杀并辅以人工清螺。对于河湖、公园、湿地等发生区域,要加强清洁管理,开展人工捕螺灭卵,使用水枪等工具清除岸边、植株上卵块,降低水体的螺密度;对于未发生区域,要加强拦截,在农田灌溉上严格把好进水关和出水关,设置拦截网,避免扩散。

(三)注重回收处置。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福寿螺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回收处置网络,相邻的行政村可以联合建立福寿螺回收处置场所,共同做好福寿螺成螺及卵块的回收和处置工作;各行政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布设回收点,统一回收后运送至处置场所集中处理。要按程序规范处置,福寿螺成螺及卵收集后,先进行机械碾压,再覆盖生石灰后作为湿垃圾处置。

三、职责分工

区级部门:区农村工作委指导做好农田及设施沟渠内福寿螺监测防除、螺卵清理灭杀工作,加强福寿螺防除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做好河湖、公园、湿地等发生区域福寿螺清理和螺卵清除工作;区绿化市容局指导福寿螺作为湿垃圾的处置工作;区财政局做好相关条线资金保障。

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强化属地管理,掌握本区域福寿螺发生分布情况,统筹用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等资金,落实专项防控经费,因地制宜采取购买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措施,及时组织防除,扩大防除覆盖面,提高防除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福寿螺回收处置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水务、财政、绿容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保障福寿螺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充分认识福寿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有关工作。

(二)加强指导考核。要把福寿螺综合防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挂钩,夯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户对福寿螺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举办福寿螺综合防控技术培训,开展数据调度和信息报送,总结宣传好做法、好技术、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附件:青浦区福寿螺防控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