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2021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QB5310000—2021—032
主动公开
青乡村振兴办〔2021〕21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08.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8月26日市政府召开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推进会议要求,我办制定了《青浦区2021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主题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青浦区2021年度“村庄清洁月”专项主题活动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的初始之年,也是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启动之年、关键之年,根据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围绕市乡村振兴办整体部署,为切实巩固本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区建设三年行动所取得的整治成果,夯实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基础,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服务好两大国家战略的政治高度,紧扣本次“村庄清洁月”的活动主题,坚持“全区域、全要素”整镇、整村推进,成片实施,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持续推进青浦乡村人居环境优化,助推乡村建设行动,让乡村成为绿色青浦的亮点和美丽青浦的底色,为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不留死角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部署一场全民动员(9月1日至9月5日)
各街镇要通过“阳光村务工程”、村民代表大会、发放宣传告知书等形式,对全体村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动员宣传,营造“村村知晓、户户明白、人人参与”的浓郁氛围,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广泛参与村庄清洁,做好“门前三包”,参与志愿行动。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发动社会志愿组织、学生、乡贤等积极参与。
(二)实施一次全域整治(9月6日至9月20日)
各街镇要按照“全域整治,不留死角”的原则,围绕“十清,二排查,一改变”为主要整治内容,结合区“三大整治”以村庄集中居住地为核心,向外扩大500米整治范围的要求,对标对照年初下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负面清单及《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评标准(村表)》(附件),实施一次全域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项管理。尤其要关注本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首轮接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聚焦旧破屋、残垣断壁、小三园建设、架空线整治、田间沟渠、生活污水处理等问题,确保村庄清洁月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全覆盖整治到位。
(三)完成一轮问题整改(9月20日至9月30日)
针对全域整治所形成的问题清单,由各街镇落实具体负责人及负责科室,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形成总结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委。
(四)举办一期主题宣传(贯彻全过程)
各街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结合党员活动,主题党日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落实一次督查检查(9月底)
在各街镇全域开展“村庄清洁月”,并完成清洁整治的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委将结合“三大整治”第三季度复查,组织开展区级复查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及青浦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街镇组织领导。各街镇重视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村庄清洁月”主题活动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压实各级责任,组织好全民动员和全域整治,确保活动成效。
2.落实村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村为活动的主体责任,村书记做为村庄“清洁指挥长”,要对标对表活动要求及时间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带领群众广泛参与。
3.营造村民参与浓厚氛围。各街镇、各行政村,要结合创全和“三大整治”等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倡议书、微广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4.强化信息报送。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确保活动有效推进,请各街镇于9月30号(周四)前报送总结报告(包含动员部署情况、排查问题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等四个方面)。若在各街镇在活动开展中,挖掘出好的经验做法、感人事迹,也请及时报送。
附件: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评标准(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