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QB530200020240028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4〕116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06.26
各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园区: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7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2024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174号)精神,2024年我区持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为进一步优化农民培训教育管理,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围绕青浦区乡村振兴战略,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培育与乡村振兴建设相适应,与建设农业强国相匹配的人才队伍。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35人,其中经营管理型30人,专业生产型25人,技能服务型115人,技能服务型(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65人。继续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与管理,推进农民培训信息化建设,探索线上线下培训融合机制,提升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高素质农民
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持续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开展粮食、蔬菜、瓜果等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专题培训。开展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等全产业链技能和急需、短板技能培训。开展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和生产技术技能水平。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开展信息技术和应用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农民数字素养提升培训,用好云上智农APP、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课堂,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带头人、乡村治理专管员培训。
(二)夯实培育基础
把握教育培训和组织管理两条主线,持续提升培训组织能力,统筹利用好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资源,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发挥农民田间学校基层教学网络作用,丰富教学内涵,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日常管理与考核,落实田间学校工作规范,提升田间学校培训与管理能力。做好培育教材审核工作,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
三、工作要求
(一)培育类型及培训模式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号)相关要求全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需制定培育教学计划,按照模块化思路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培训班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等多种培训形式,主要以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学。探索创新培育手段,丰富培育形式。
严格落实“综合素养课程不少于4学时”要求,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现场观摩、实地体验、动手操作、现场交流、模拟教学、孵化指导。
3.线上学习。以网络直播、课件学习、线上辅导为主要形式开展。
(二)课程体系
培训采用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
1.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
2.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
3.能力拓展课。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外出参观学习考察、主题交流讨论、田间技能实践、专业知识竞赛、技能竞赛等形式。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实施与管理
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主管,区农技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以及日常的督导工作。
各街镇、农业园区配合做好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前期摸底调研、辖区内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的服务管理工作。各培训项目承担机构要做好宣传发动、培训对象遴选、学员资质审核、教学管理、档案整理、跟踪服务等。相关培育任务计划见附件《2024年青浦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表》。
(二)师资队伍
培训任务优先聘请全国共享师资库的优秀教师,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机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鼓励更多“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参与实习实训课程的授课。
(三)制度保障
为确保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培训程序,建立健全培训资金管理、培训责任、培训督查、档案管理、培训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制度。
(四)总结经验
总结在高素质农民培育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典型案例,及时向市主管部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典型事例。通过微信、网站、APP、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
五、经费管理
(一)资金情况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拨付。资金补助标准为:经营管理型培育3000元/人,技能服务型培育1000元/人,专业生产型培育1000元/人,技能服务型(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1750元/人。
(二)资金分配
培育经费可用于培训全过程培育,包括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有关的费用。
(三)规范资金使用
各承担本年度培训项目农民田间学校、相关机构必须按照培育资金的使用规范和有关标准,科学合理使用经费,并于项目结束后,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