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泽镇沙港村晒谷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复函
QB530300020250012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62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5.15
金泽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报金泽镇沙港村晒谷场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沙港村位于青浦区金泽镇,被列入全域土地整治范围,周边以水稻种植为主。根据全域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安排,需建设一处晒谷场,服务范围314.29亩。鉴于沙港村配套设施不齐全,大户粮食种植需要配备晒谷场等附属设施,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镇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镇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