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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办法的通知

QB530200020250025

主动公开

青农委〔2025〕100号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06.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沪农委〔2018〕173号)要求,为继续做好上海市青浦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对生态保护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按照“某镇(街道)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年度基本农田转移支付总额×【该镇(街道)基本农田面积占比×0.4+该镇(街道)基本农田分级地力面积比重占比×0.2+该镇(街道)农业支出比重占比×0.1+工作考核等级分值占比×0.3】×补贴系数”进行考评。我委制定并印发本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年底将对各街镇开展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2025年青浦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8〕173号)精神以及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2025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考核从主要农作物生产能力、减肥减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耕地保护与改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规范管理与使用等7个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

(一)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基本农田生态保护考核工作。11月中旬前,各街镇完成本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自查;12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街镇开展考核,考核得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工作实绩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各指标的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评分。

(二)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总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各街镇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公式中工作考核等级分值。

三、考核对象

本区范围内11个街镇。


附件:1.2025年青浦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计分表

          2.2025年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