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青浦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QB5903000—2018—034
主动公开
青委农办〔2018〕7号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2018.11.02
各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
的实施意见》(沪委发〔
2018
〕
7
号)精神、落实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会议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上海市首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
2018
〕
6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金泽镇莲湖村创建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经第
70
次区委书记专题会和第
63
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青浦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第一召集人:
赵
明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召
集
人:
金俊峰
副区长
副召集人:
谢
辉
区委农办(区农委)主任
钱坤荣
地区办主任
谭
伟
金泽镇党委书记
成
员:(按姓氏笔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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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星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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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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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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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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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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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大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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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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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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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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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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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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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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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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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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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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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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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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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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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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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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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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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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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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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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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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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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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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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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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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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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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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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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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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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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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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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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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区委农办(区农委)、地区办、金泽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其所在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办(区农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谢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雪生、张跃才、庄跃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
主要职能
(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政策聚焦和项目叠加;
(二)对示范村创建方案的会商、审议;
(三)协调解决示范村创建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四)提出有效推进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抄报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对接创建示范村,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