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农业招商引资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实施意见 2022-10-29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我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形成农业招商引资合力,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都市休闲农业、数字农业、种源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断提升招商质态,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探索建立长三角融合发展样板区,坚持招商引资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相结合,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优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持续推动青浦区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全力打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乡村振兴先行区。
二、目标任务
围绕结合青浦区“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和农村农业产业发展目标任务,以高效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数字农业,不含畜禽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民宿业、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资配送、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冷链物流配送业等为主攻方向,招引落地一批有市场竞争力、有科技创新力、有良好产出效益的高层次项目,大力推进基地型、龙头型、补链型重大项目建设。每年推动不少于5个优质项目落地,为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示范引领。
三、重点招商方向
1.聚焦主导产业。立足青浦实际,围绕米、菜、果、鱼等农业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现代种业研发、食味稻米产业、绿色蔬菜产业、都市花卉产业、健康水产产业等产业发展,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成立实体化创新联合体,打造具有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2.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完善现代农业园区配套功能,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向园区集中,引进大型农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开发类别多样、营养健康、方便快捷的系列化产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找准市场地位,以满足城市多样化、便捷化需求为目标,培育“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加工业态。
3.聚焦智慧农业。探索无人农场、机器换人、智能温室、智慧渔场等新型智慧农业,打造成为长三角农业数字化应用高地。聚焦植物工厂、无人化生产、农业机器人等新模式新技术,探索走出一条蔬菜集约化、智能化生产的新路径;聚焦“机器换人”和农机农艺融合,探索规模化经营、智能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等一条龙蔬菜保供新模式,减轻劳动强度,缓解劳力紧缺局面。
4.聚焦特色产业。结合我市“十四五”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招引乡村康养、乡村文旅、文创、科创、劳动教育、体育等新业态;充分利用乡村生态资源和农业生产功能,加强产业联动,发展田园式、康养型农村地区特色养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乡村康养、研学等新产业。
5.聚焦服务业。开展制繁种、育苗、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农机作业、农资供应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无人机植保、农产品直播、农业体验活动策划、农业文创产品设计等新型社会化服务,发展总部经济、科技创新、贸易物流、对外合作等现代服务业。
四、招商引资经营主体准入条件
建设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建设投资强度等应达到或接近行业先进水平,项目能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等方面。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项目对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包括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种子种苗产业、工厂化生产农业、农产品产后处理与加工、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产村融合等投资项目;
2.现代农业企业的母公司或参股公司是世界、中国、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科技企业的;
3.拥有农业领域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及自主科技创新的企业;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农业环境治理、循环经济型项目;
5.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或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农业项目。
五、农业招商工作机制
1.建立农业招商议事机制(会商机制)。将农业招商纳入区级招商平台,建立农业招商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农业园区、国有企业等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头部企业”招商模式,瞄准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积极做好招商精准对接和定制服务,由农业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议事方式,对高质量农业招商项目落地碰到的瓶颈问题商讨决策。
2.建立招商项目评价机制。项目实行分类评价,需要公开受让建设用地的项目,由农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评价;需要农业设施用地和地类性质调整的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由区农业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价;投资额低于500万元的,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评价,评价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3.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和“条块分线作战”相结合,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全区农业招商牵头协调,发布招商相关信息,各相关部门合力推进,会同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等单位研究制定招商方案,并督查招商工作进度,对新引进的招商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建立高质量农业项目库,推荐上报市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管理平台集中管理。
4.建立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将农业招商工作纳入各街镇、现代园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年度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加大督办力度,实行招商引资约谈问责机制,同时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局、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科委、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等单位组成的农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审议项目落地可行性,协调推进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商议决策政策支持相关事宜。各街镇和现代农业园区作为农业招商引资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招商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各街镇和园区范围内的农业招商工作,各街镇规保办(社发办)、农服中心、规土所做好农业招商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2.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招商服务功能,完善产业布局规划,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所需设施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市级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和高标准设施菜田、高标准设施粮田项目向新引进的招商项目倾斜,确保招商效果。
3.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青浦区农业产业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和人才政策,设立农业招商专项发展资金,对于投资规模大、社会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和人才实行“一企一策”;完善招商引资项目政、银、企对接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为招商引资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争取有关农业项目扶持资金。
附件:
青浦区农业招商引资评价暂行办法和流程图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暂行办法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投资项目质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项目评价坚持“生态环保、节约集约、产业导向、科技创新”原则,须符合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投资导向和产业布局要求;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城乡发展规划、设施农用地管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安全生产建设和国家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努力建设低排污、可循环、高产出的项目,促进社会的全面持续发展。
二、评价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投资新(扩)建的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业科研及一二三产融合等新型农业项目。项目实行分类评价,需要公开受让建设用地的项目,由农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评价;需要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和地类性质调整的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由区农业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价;投资额低于500万元的,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评价,评价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三、优先条件
建设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建设投资强度等应达到或接近行业先进水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一)项目对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包括现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种子种苗产业、工厂化生产农业、农产品产后处理与加工、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产乡融合等投资项目;
(二)现代农业企业的母公司或参股公司是世界、中国、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或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重点科技企业的;
(三)拥有农业领域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及自主科技创新的企业;
(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农业环境治理、循环经济型项目;
(五)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或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的农业项目。
四、评价机制
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工作由农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评估。
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评价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街镇、农业园区提请的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负责审查产业定位、投资水平、产出水平、农业“四新”水平、优先条件等情况;负责汇总评审会议情况,出具评价意见书,并做好评价项目相关资料归档。
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涉及工业项目的能耗等情况,以及能评审查报批工作等。
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的经济贡献等情况。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负责审查项目的环评文件,指导做好需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项目报批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集约节约用地等土地利用情况;负责审查项目选址、开发强度等规划建设情况;负责协调建设用地指标落实、用地“招拍挂”、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项目投资建设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产业、技术、生产工艺等科技水平情况。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生产工艺、危险品处置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价;负责协调办理项目安全审查报批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区位置、项目性质,提出针对性意见。
街镇、农业园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优先条件和我区农业投资项目分行业评价标准等有关要求,负责辖区内的投资项目相关资料收集、初审;负责权限内项目评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未按《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承诺书》(以下简称《项目承诺书》)和用地合同履约的企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五、评价程序
(一)项目申请。由投资业主向所在街镇、现代农业园区提交以下评价材料:
1.《农业投资项目申报表》;
2.《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初评表》;
3.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
5.标注于土地规划图上的项目拟定生产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平面图、界线图、周边环境现状说明;
6.《项目承诺书》;
7.经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的土地流转协议;
8.其他证明材料。
(二)项目初审。由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作出初审意见后,将项目评估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
(三)部门会审。区农业农村委收到街镇、现代农业园区提交的项目相关资料和初审意见后,及时召开项目评价联审会议,由街镇、现代农业园区会同投资主体介绍项目投资情况,并解答评审部门提出的与评价内容有关事项,评审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后打分。
(四)批复备案。评价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允许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出具《评价意见书》。同时,投资业主将项目用地手续、备案以及环评、能评、安评等办理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委。项目评审实行二次终审制。对特殊产业或重大项目,区农业农村委可邀请有关行业专家进行项目咨询评估,再提交评价。
(五)项目储备。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统一进入区级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实施根据实际需要从储备库中择优选取,并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入库的农业储备项目有效期三年。
投资额低于500万元的,由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自行组织评审,并将项目评审材料在10天内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六、项目监管
(一)各由街镇、现代农业园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未按投资申报材料进行建设的且不符合相关奖励和扶持要求的企业,不得享受区有关企业奖励和扶持政策。
(二)投资业主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要调整的,必须重新提请进行评价评审。对投资业主擅自调整、变更项目的,按其出具的《项目承诺书》(《投资协议书》)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未取得土地的必须重新提请进行评价评审。
(三)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处理。对未按照《项目承诺书》(《投资协议书》)履约的项目,相关由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和区相关部门应根据约定进行处理和追责。
(四)项目竣工试生产或投产后应进行综合验收,对不按照条件实施且未达到投资要求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直到验收合格。
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申报表
2.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初评表
3.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承诺书
4.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5.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估得分汇总表
6.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意见书
附件1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申报表(申请建设土地)
投资业主 | 所属行业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外资 □内资 | |||
项目所属类别 | □鼓励类 □允许类 □限制类 | 对应产业目录 | |||
项目主要内容 | |||||
用地面积(亩) |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新用地 □转让 | 是否建在 禁止建设区 | □是 □否 | ||
区块位置 | |||||
主要产品及产量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年总产值(万元) | 投入产出比(总投资/总产值) | ||||
增加值(万元) | 税收(万元) | ||||
用电装机容量(KVA) | 年耗能情况(吨标煤) | ||||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 | 排污 情况 | 生产废水排放 | □有 □否 | ||
工艺废气排放 | □有 □否 | ||||
危险废物产生 | □有 □否 | ||||
重金属污染物 | □有 □否 | ||||
污水纳管情况 | 排污总量平衡情况 | ||||
安全生产情况 | □有使用危险化学品 □有职业病危害源 | ||||
投资业主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申报表(申请流转土地)
项目名称 | ||||
投资主体 名称 | 负责人 | |||
注册资金 | 联系电话 | |||
协议投资 总额(万元) | 设施设备 投资(万元) | |||
土地流转 面积及期限 | 预计实施时间 | |||
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 ||||
投资方简介 | ||||
环境影响 | ||||
用地情况 | ||||
投资业主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初评表
(申请建设用地主体适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自评 | 初审 | ||
产业 定位 | 高标准规划得5分,一二三产融合度高得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10 | ||||
符合区、镇(街道)产业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得8分 | 8 | |||||
投资 水平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分行业标准得6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3分,未达到分行业标准不得分 | 9 | ||||
能耗 情况 | 涉及工业项目,低于“十三五”期末节能控制目标值得8分;高于“十三五”期末节能控制目标值,但超出部分用能量能实现等量或减量替代得8分 | 8 | ||||
社会 贡献 | 示范带动作用强得5分,与村集体、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得3分,预期能产生税收贡献的,得3分。 | 11 | ||||
环境 保护 | 无生产废水排放得2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得1分 | 1 | |||||
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得0.5分,无重金属排放得1.5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得2分,排放1种扣0.5分 | 2 |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有效处置得2分 | 2 | |||||
土地利用规划建设 | 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省级行业标准得2分,达到我区分行业评价标准再得3分 | 5 | ||||
预出让(转让)地块完成土地平整(拆违)的得2分 | 2 |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并达到落地条件的得3分 | 3 | |||||
项目选址和开发强度符合建设规划得5分 | 5 | |||||
科技 水平 |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得2分 | 2 | ||||
列入省级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分别得1分、0.5分,拥有发明专利每件得1分,累计最高得2分 | 3 | |||||
项目主体技术和管理人员中拥有副高及以上、中级职称和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每人分别得1.5分、1分、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 2 | |||||
科研平台或创业孵化与项目规划建设同步,并有明确建设方案的得1分 | 1 | |||||
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国内领先的得1分,行业领先的得0.5分 | 1 | |||||
安全 生产 | 生产过程中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的得2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2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重大危险源得2分,使用危化品不得分 | 2 | |||||
综合 评价 | 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邀请专家咨询或评审会议综合评价 | 15 | ||||
优先 条件 | 促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加5分,中国500强、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加3分,国家级、省级品牌加3分,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2分,累计最高加5分 | +5 | ||||
合 计 | 100+5 | |||||
投资 业主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镇 (街道) 初审 意见 |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只申请建设用地的主体,或同时申请建设用地和流转用地的主体,适用本表。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初评表
(申请流转用地主体适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自评 | 初审 | |||
产业 定位 | 高标准规划得5分,一二三产融合度高得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10 | |||||
符合区镇(街道)农业产业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得8分 | 8 | ||||||
投资 水平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分行业标准得6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3分,未达到分行业标准不得分 | 9 | |||||
产出 水平 | 亩均产出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得5分;亩均产出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得8分。 | 8 | |||||
社会 贡献 | 示范带动作用强得5分,与村集体、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得3分,预期能产生税收贡献的,得3分。 | 11 | |||||
环境 保护 | 无生产废水排放得2分 生产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得1分 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得0.5分,无重金属排放得1.5分 生产过程中无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得2分,排放1种扣0.5分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有效处置得2分 | 9 | |||||
土地 利用 规划 建设 | 不涉及设施农用地或申请的设施农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得5分 不涉及设施农用地或申请设施农用地规模、条件符合标准的得5分 项目选址和开发强度符合建设规划得5分 | 15 | |||||
科技 水平 |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得2分 列入省级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分别得1分、0.5分,拥有发明专利每件得1分,累计最高得2分 项目主体技术和管理人员中拥有副高及以上、中级职称和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每人分别得1.5分、1分、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科研平台或创业孵化与项目规划建设同步,并有明确建设方案的得1分 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国内领先的得1分,行业领先的得0.5分 | 9 | |||||
农业 “四新”水平 | 属于农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得6分 | 6 | |||||
综合 评价 | 区有关领导和部门,邀请专家咨询或评审会议综合评价 | 15 | |||||
优先 条件 | 促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加5分,中国500强、省级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加3分,国家级、省级品牌加3分,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2分,累计最高加5分 | +5 | |||||
合 计 | 100+5 | ||||||
投资 业主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镇 (街道) 初审 意见 |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承诺书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根据《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暂行办法》,经申报由街镇、现代农业园区通过项目评价,并流转土地或按“招拍挂”受让项目建设用地,本企业现就项目实施承诺如下:
一、保证项目评价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二、保证项目技术来源正当,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要求和所申报的项目指标实施项目。若有违反,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出让合同要求集约节约用地,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愿受处理处罚并及时整改。
五、保证依法实施项目建设,并在取得土地后 个月内开工,项目建设期 个月,项目实际投资强度不低于 万元/亩。项目竣工后,完成各单项验收,及时申报项目投产综合验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盖章):
报:区农业农村委。
附件4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农业主管部门涉及建设用地项目)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产业定位 (18分) | 高标准规划得5分,一二三产融合度高得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10 | ||
符合区镇(街道)产业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得8分 | 8 | |||
投资水平 (9分)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分行业标准得6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3分 | 9 | ||
合 计 | 27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农业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农业主管部门涉及流转用地项目)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产业定位 (18分) | 高标准规划得5分,一二三产融合度高得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10 | ||
符合区镇(街道)产业导向、产业发展规划得8分 | 8 | |||
投资水平 (9分) | 亩均投资强度达到分行业标准得6分,每增加20%加1分,最高加3分 | 9 | ||
产出水平 (8分) | 亩均产出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得5分;亩均产出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得8分。 | 8 | ||
农业四新 水平(6分) | 属于农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得6分 | 6 | ||
合 计 | 41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农业主管 部门评价 意 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能源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能耗情况 (8分) | 能耗情况,涉及工业项目,低于“十三五”期末节能控制目标值得8分;高于“十三五”期末节能控制目标值,但超出部分用能量能实现等量或减量替代得8分。 | 8 | ||
合 计 | 8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能源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财政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社会贡献 (11分) | 示范带动作用强得5分,与村集体、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得3分,预期能产生区级财政收入的,得3分。 | 11 | ||
合 计 | 11 | |||
备注:相关得分参考母公司(投资方)原有财务、税务状况。 | ||||
财政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污染物 排放 (9分) | 无生产废水排放得2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得1分 | 1 | |||
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得0.5分,无重金属排放得1.5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得2分,排放1种扣0.5分 | 2 |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有效处置得2分 | 2 | |||
合 计 | 9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规划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规划建设 (5分) | 项目选址和开发强度符合建设规划得5分 | 5 | ||
合 计 | 5 | |||
规划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土地利用主管部门涉及建设用地项目)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土地利用 (10分) | 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省级行业标准得2分,达到我区分行业评价标准得3分 | 5 | ||
预出让(转让)地块完成土地平整(拆违)的得2分 | 2 |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并达到落地条件的得3分 | 3 | |||
合 计 | 10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土地利用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土地利用主管部门涉及流转用地项目)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土地利用 (10分) | 不涉及设施农用地或申请设施农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得5分 | 5 | ||
不涉及设施农用地或申请设施农用地规模、条件符合标准的得5分 | 5 | |||
合 计 | 10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土地利用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科技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科技 水平 (9分) |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得2分 | 2 | ||
列入省级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分别得1分、0.5分,拥有发明专利每件得1分,累计最高得2分 | 3 | |||
项目主体技术和管理人员中拥有副高及以上、中级职称和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每人分别得1.5分、1分、0.5分,累计最高得2分 | 2 | |||
科研平台或创业孵化与项目规划建设同步,并有明确建设方案的得1分 | 1 | |||
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国内领先的得1分,行业领先的得0.5分 | 1 | |||
合 计 | 9 | |||
备注:相关得分指标参考母公司(投资方)基本情况 | ||||
科技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部门评价表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类 别 | 指标或内容要求 | 分值 | 评价 打分 | |
安全生产 (一般项目) (6分) | 生产过程中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的得2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得2分 | 2 | |||
生产过程中无重大危险源得2分,使用危化品不得分 | 2 | |||
合 计 | 6 | |||
一票否决 理由 | ||||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评价意见 | 综合评价打分(15分) | |||
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得分汇总表
(申请建设用地主体适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序号 | 内容 | 评审部门 | 总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产业定位 | 农业主管部门 | 18 | |
2 | 投资水平 | 农业主管部门 | 9 | |
3 | 能耗情况 | 能源主管部门 | 8 | |
4 | 社会贡献 | 财政主管部门 | 11 | |
5 | 污染物排放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9 | |
6 | 建设规划 | 规划主管部门 | 5 | |
7 | 土地利用 | 土地利用主管部门 | 10 | |
8 | 科技水平 | 科技主管部门 | 9 | |
9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6 | |
10 | 综合评价 | 各部门(平均) | 15 | |
11 | 优先条件 | 农业主管部门 | 5 | |
合 计 | 100+5 | |||
评价 意见 |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年 月 日
分管区长(签字): 年 月 日 |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得分汇总表
(申请流转用地主体适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镇(街道):
序号 | 内容 | 评审部门 | 总分值 | 评价得分 |
1 | 产业定位 | 农业主管部门 | 18 | |
2 | 投资水平 | 农业主管部门 | 9 | |
3 | 产出水平 | 农业主管部门 | 8 | |
4 | 社会贡献 | 财政主管部门 | 11 | |
5 | 污染物排放 |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9 | |
6 | 建设规划 | 规划主管部门 | 5 | |
7 | 土地利用 | 土地利用主管部门 | 10 | |
8 | 科技水平 | 科技主管部门 | 9 | |
9 | 农业四新水平 | 农业主管部门 | 6 | |
10 | 综合评价 | 各部门(平均) | 15 | |
11 | 优先条件 | 农业主管部门 | 5 | |
合 计 | 100+5 | |||
评价 意见 | 主要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区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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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青浦区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意见书
编号:青农准20×××××号
投资业主 | |||
项目名称 | |||
主要产品产能 | |||
建设地址 | |||
项目性质 | |||
所属行业 | 流转面积(亩) | ||
建设用地面积 (亩) | |||
计划总投资 (万元) | 土地流转年限 | ||
建设用地年限 |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按固定资产投资计算) |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注册资本 (万元) | 建筑容积率 | ||
评价意见 | 各镇(街道)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区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