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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 2013-07-11

青浦区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实 施 意 见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四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上海市审计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强化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审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审计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审党发201080号)和市审计局《上海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沪审党组2012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审计执法监督和行政管理两大职能,通过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防控,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廉政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科学地梳理权力、排查风险,初步形成覆盖审计业务、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类岗位的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为促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奠定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梳理职责权限,查找“廉政风险点”。以科室为主体,以每位干部确定的岗位为对象,按业务流程、工作阶段或工作事项梳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职权,分析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决策程序不规范和监督制度不力,可能造成的权力滥用的风险;

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的风险;

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可能诱发的行为失范的风险。

(二)分析具体情况,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风险等级。

(三)立足于管用有效,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事项及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工作职责和廉政要求,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

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风险,要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风险,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风险,要通过学习教育,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全面汇总情况,编制廉政风险防控表。在岗位查找分析廉政风险、提出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按业务流程、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编制廉政风险防控表,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

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印发审计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党发〔2010〕80号)、《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审党组〔2012〕2号)、《上海市审计机关第26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实施意见》等,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营造氛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此项工作于4月16日前完成。

(二)重点排查阶段

1、个人找

每位审计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对照审计廉政纪律,依照项目实施流程、工作事项实施过程等进行廉政风险点的初步排查,并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登记。此项工作于4月28日前完成。

2、深入查

根据市局培训工作部署,制发《廉政风险点排查一览表》。以科室为主体,以每位审计干部岗位职责为重点,在初步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排查,并初步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科室汇总上报办公室。此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3、相互提

将汇总后的全局岗位廉政风险点下发到各个科室,根据深入排查的情况,组织讨论,进一步查缺补漏,避免遗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各科室按照确定的廉政风险点,一一针对提出整改措施。此项工作于6月8日前完成。

4、领导点

局领导对全局查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初步防范措施进行审核、评估,进一步指出未排查到位的岗位风险点,尤其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强化权力监督,提出和完善工作要求。此项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5、措施明

针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制度规范。同时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廉政风险清楚,工作流程完善,防范措施有力。此项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

7月15日前,将《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权力运行流程图报市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检查阶段

1、廉政风险防控评估。结合年终考核,通过自我评价、综合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效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

2、严格责任追究。对风险查找不认真、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有效运行。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认真总结经验。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完善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归纳整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按规定及时上报。

此项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监督检查,各科室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联动,全局协调一致,划清责任,各司其职,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是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带头排查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按计划、分步骤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突出有效、管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行政管理和审计业务全过程,充分发挥“以审促廉”联动效应,服务保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