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
QC1201000-2014-012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4)43号
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17
为更好地明确2015年工作重点,更好地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审计局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现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课题调研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次全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结合“十二五”规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力求形成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策有力、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为明确2015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指导意见。
二、重点课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1、关于科学确定2015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的工作研究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海市审计条例》,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要求,研究进一步把握审计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当前区府中心工作,科学、合理确定2015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防范风险、服务改革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由王健、朱民同志负责,综合法规科牵头,杨莉炯、陈洁、钱珏、金海疆、姚真君、周兢、孙永红参与;杨莉炯执笔。)
2、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工作研究
以服务“两个报告”为指导思想,通过总结和分析,围绕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体系的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在收入、支出、体制和制度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财政资金运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效益,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保审计、绩效审计等,进一步研究确定财政审计目标、内容和重点,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依托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工作方案,推进财政审计工作上新台阶。
(由瞿坚春同志负责,财政审计科牵头,陈洁、杨莉炯、钱珏、金海疆、姚真君、周兢、吕芳芳参与;陈洁执笔)
3、关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力的工作研究
以加强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的计划管理,增强审计时效性,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执行力为目标,通过总结分析当前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时间控制,明确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与职责,督促项目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提高项目整体质量和工作执行力。
(由朱民同志负责,综合法规科牵头,杨莉炯、陈洁、钱珏、金海疆、姚真君、周兢、孙永红参与;杨莉炯执笔。)
4、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的工作研究
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为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干部队伍执行力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等问题,以组织建设为龙头,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纪律和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审计文化建设为保障,形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坚定不移推进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由赖伟春同志负责,办公室牵头,董博、周兢、姚真君、金海疆、解万福、徐海龙、孙永红、吕芳芳、林婉婉参与;董博执笔)
三、重点课题调研的时间安排
11月7日前拟发《组织开展2014年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
11月14日前各课题组完成调研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 (除审计项目计划调研)。
11月7日-11月30日,课题组收集资料,开展调研,形成课题调研报告初稿并报分管领导。
12月1日-12月7日,分管领导组织课题组进行充分讨论,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
12月8日-12月12日,征求各科室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局领导。
12月13日-12月19日,各课题组成员集中讨论,审议通过调研报告。
12月25日前完成正式调研报告,拟发文件。
四、重点课题调研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明确要求。重点课题分别由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调研。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领导,做好调研进展跟踪。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时间节点积极落实。各课题组要明确调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位,各负其责,共同完成课题调研。
2、认真学习,深入调研。要准确把握当前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抓住全局性和瓶颈性难题,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寻求破解之策。要把重点课题调研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作为转变学风的重要内容,作为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途径。
3、务实创新,注重实效。重点课题调研组要深入、全面,注重运用创新思维研究问题,敢于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善于总结和提炼,强化调研成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重点课题的研究与重点工作的推进有机结合、切实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