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QC1201000-2017-014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审计局
2017.07.03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沪府办发〔2017〕31号)及2017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推动审计工作更加透明高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一)规范公文发布。坚持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书送交青浦区档案局备案工作。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积极做好舆情跟踪分析应对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深入推进审计公开。做好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的公开。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竣工决算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的公告。探索审计机关公开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整改结果。
(三)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青浦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并报送“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二、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
(一)畅通受理渠道。确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线提交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畅通,加强便民指引,方便群众申请。
(二)规范答复行为。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途径,努力减少和避免后续争议。
(三)理顺协商机制。积极加强与青浦区政务公开指导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研究讨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寻找薄弱环节,查摆工作差距,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青浦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科室协同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政务公开效率。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上海市审计局和青浦区政务公开指导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