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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

QC1201000-2021-008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21〕11号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2021.09.07

为更好地明确2022年工作重点,更好地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审计局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现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点课题调研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审计署、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和五届区委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以及当前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力求形成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策有力、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明确2022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目标,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指导意见。

二、重点课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1.关于科学确定202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的工作研究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审计工作开展要求,围绕本区工作重点、关注热点、资金主要投向等,研究如何突出重点,将有限审计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科学、合理确定2022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加大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由朱民同志负责,综合法规科牵头,胡雷婷、吕芳芳、姚真君、顾明、董博、钱能、顾伟、吴申沂、杨帆、闵睫参与;课题组组长胡雷婷)

2.关于推进内审服务国家战略和青浦新城建设的研究

青浦作为进口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和上海引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最前沿,作为上海五大新城建设重点之一,在奋力创造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打造成为上海之门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近年来,青浦区内部审计站在服务改革发展的高度,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效,但对标青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内部审计如何更好谋划内部审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服务国家战略和青浦新城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推进内部审计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显得非常必要。

(由俞军军同志负责,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牵头,董博、顾健、陈亭参与;课题组组长董博)

3.关于2022年-2024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计划的研究

为更好地服务两大国家战略和青浦新城建设,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以及本市、本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我局资源环境审计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青浦新发展阶段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计署《“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市审计局《“十四五”上海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上海市审计机关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相关计划等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局新一轮资源环境审计三年计划。

(由汪畅同志负责,资源环境审计科牵头,钱能、叶秋瑜、朱怡凡、黄奕杰参与;课题组组长叶秋瑜)

4.关于信息数据化在投资审计方面的应用研究

围绕推进投资审计的信息数据化应用,引导审计人员树立信息数据化审计理念,将数据理念、信息化应用贯穿到投资审计全过程,通过建立健全投资审计数据采集机制、数据共享机制、数据关联分析机制等,探索数据信息化的投资审计工作模式,归集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发现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创新投资审计工作方法,优化投资审计工作效率,实现投资审计高质量、高效率的全覆盖。

(由金海疆同志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牵头,茅旭、顾义金、吴申沂、刘向明参与;课题组组长茅旭)

5.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工作研究

以推进改革发展为目标,深刻践行审计工作发展要求,为深入推进青浦区两大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提供服务保障。从贯彻落实重大国家政策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金预算刚性约束为主要目标,强化能力建设,提高大数据全覆盖审计水平;强化组织建设,落实审计“两统筹”工作要求;深化审计内容,树立“问题导向”理念,提升审计效能。

(由汪畅同志负责,财政审计科牵头,杨帆、陈洁、袁怡晨、各审计组成员等参与;课题组组长杨帆)

6.关于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方法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

通过对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基础知识、审计案例、常用工具操作方法等内容的学习,使审计人员树立地理信息系统(GIS)理念,逐步探索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在资源环境审计、投资审计以及其他审计项目中运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由汪畅同志负责,办公室牵头,青年数据审计突击队配合,顾伟、茅旭、闵睫、钱能、朱怡凡、陆汪蛟等参与;课题组组长顾伟)

三、重点课题调研的时间安排

9月3日前拟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

9月30日前各课题组完成调研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 (除审计项目计划调研)。

10月8日-11月7日,课题组收集资料,开展调研,形成课题调研报告(成果)初稿并报分管领导。

11月8日-11月15日,分管领导组织课题组进行充分讨论,对调研报告(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调研报告(成果)征求意见稿。

11月16日-11月23日,征求各科室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局领导。

11月23日-11月26日,集中讨论,审议通过调研报告(成果)。

11月30日前完成正式调研报告(成果)。

四、重点课题调研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明确要求。重点课题分别由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课题组进行调研。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领导,做好调研进展跟踪。牵头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时间节点积极落实。各课题组要明确调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位,各负其责,共同完成课题调研。

2.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准确把握当前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抓住全局性和瓶颈性难题,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寻求破解之策。要把重点课题调研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作为谋划工作发展新思路的重要方法,作为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重要途径。

3.务实创新,注重实效。重点课题调研组要深入、全面,注重运用创新思维研究问题,敢于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要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善于总结和提炼,强化调研成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重点课题的研究与重点工作的推进有机结合、切实指导实践。

此外,《关于如何激发审计党员在岗位建功中担当作为的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本区国资国企审计监督的研究》等2个一般课题,分别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自分管科室,参照重点课题研究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机关各科室2022年调研课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