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的实施方案
QC120010002023016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23〕18号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2023.09.15
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青浦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现对2024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审计署、市审计局和区委区府工作要求,以及当前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树立研究式审计理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重点项目计划,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重点关注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落实、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方面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绩效,积极发挥审计“防未病 治已病”,全面服务改革、发展、法治、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调研目标
通过各种形式的调研,摸清和掌握本区2023年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了解掌握本区2023年政府重点工作情况、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计划推进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总体运行管理情况,了解市审计局2024年同步审计安排,确定2024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有限审计资源发挥最大限度审计效能。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和调研组,领导小组由朱民任组长,俞军军、汪畅、金海疆、朱英任副组长;调研组由朱英负责牵头,由综合法规科牵头组织,以局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具体实施。
四、调研工作安排
(一)调研内容
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
2.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3.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4.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5.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
(二)调研分工
1.综合法规科负责依照轮审计划库,对2019年至2023年五年审计滚动计划中各部门和单位进行梳理,初步列出2024年符合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和单位。同时联合经济责任审计科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初步计划,确保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收集近三年区政府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对近五年来全市审计系统参加市局优秀项目评比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进行梳理,提供给各科室。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财政审计科负责了解掌握2023年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了解掌握财政政策贯彻执行、财政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改革等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3.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梳理更新各委办局、街镇和区级公司领导任职情况;对接经济责任审计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了解信访、投诉、举报等情况;协助综合法规科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初步计划。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4.资源环境审计科负责了解市局有关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根据《青浦区审计局2022-2024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计划》,明确2024年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初步计划(含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和重点。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5.企业审计科负责了解掌握本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进度和效果,探索加强区管企业审计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6.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负责了解各街镇、部分委办局内审机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结合内审工作要求,研究内审工作指导计划,明确内审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好同步审计工作。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稽察科根据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摸清本区2023年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实事工程的投资规模、建设管理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提出2024年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以及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8.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2023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了解市局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同步审计项目等情况,提供给各科室。
各科室在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调研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与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行政效能、政策效应、资金效益、管理效果、环境绩效、社会效应等方面,评估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预期效果,初步确定审计目标重点。
(三)调研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走访区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向特约审计员及社会公众征集审计项目计划意见,搜集和研究相关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共同谋划思路,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2.计划上报阶段。9月7日—10月7日 各科室将调研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调研成果进行初评,初评后符合要求的,由各科室报综合法规科汇总。
3.可行性分析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召开第一次专题会,听取调研情况,分析计划可行性并初步商定项目范围,并一一分解到各科室。
4.深入调查研究阶段。10月16日—11月10日 各科室根据调研计划任务分解作进一步调研,重点分析立项的可行性,对相关资料和依据作深入了解与分析,并将调研结果反馈至综合法规科,由综合法规科形成调研报告报局领导。
5.结果讨论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召开第二次专题会,听取调研情况,形成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计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建议稿并正式上报。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2024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工作,综合法规科做好牵头组织,及时跟进各科室项目调研情况,积极提供有关的调研选材,其他科室充分结合科室特色工作和条线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调研,发挥整体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姿态完成调研,确保2024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附件:2024年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了解情况表
青浦区审计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