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真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QC1001000-2017-004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7〕23号
无
2017.05.31
各科室:
科级干部领导职务全员竞争上岗工作已结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姚真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综合法规科科长职务;
顾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博同志任综合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雷婷同志任综合法规科副科长;
陈洁同志任财政审计科长;
吴伟荣同志任财政审计科副科长;
林婉婉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沈晓婷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金海疆同志任经贸审计科科长,免去其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职务;
钱能同志任绩效审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绩效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杨帆同志任绩效审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吕芳芳同志任内审指导科科长;
周兢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
吴申沂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副科长;
免去钱珏同志经贸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孙永红同志经贸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解万福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