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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2019年度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要点

QC1201000-2019-005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19〕16号

青浦区审计局

2019.05.31

 

各科室

 

 

 

一、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应关注的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2019年度,我局计划安排了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青浦报社、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残联、区旅游局等6个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审计,以及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国资委、区红十字会等5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以下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一)在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加强对国有资源、相关资源环境类资金的审计监督。在一般公共预算审计中关注资源环境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中,关注相关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在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中,关注土地出让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以及预决算管理情况。
(二)在对6个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审计,以及5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检查各被审计单位是否完成审计年度节能考核指标以及完成情况是否真实;检查各部门落实《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情况,包括检查内部节能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强制或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情况、本单位能源审计制度建立情况、对物业服务单位落实节能管理责任的情况等。
二、街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应关注的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2019年度,我局计划安排了白鹤镇、金泽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以下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一)资源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五违四必”整治、水利专项资金等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资源环保相关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关注中小河道整治、河道轮梳、节能减排、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餐厨垃圾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污染防治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土地资源管理责任履行情况。重点关注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壤污染防治、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土地出让程序等方面的情况。
(四)水资源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关注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指标和任务完成、水源保护地区企业迁退、水系沟通、河道养护等方面情况。
(五)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关注公益林、城镇绿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森林绿化养护工作开展等情况。
(六)资源环保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关注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资源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三、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应当关注的资源环境事项
2019年度,我局计划安排了西虹桥商务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以下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一)企业完成区级下达的单位增加值能耗、污染物减排、建筑节能等节能减排指标情况。检查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完成的真实性,节能减排指标核算、统计制度是否健全。同时还要检查节能减排等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以及企业自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有无虚假申报环保专项资金情况,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因自筹资金不足而影响环保工作推进等问题。
(二)企业遵守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辖区内土地资源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检查企业引入实地型企业是否符合本市、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导向;检查企业是否履行对辖区内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职责;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有无未办理排水许可证违规排放污水的情况,有无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检查企业实施的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以及竣工决算审计应当关注的资源环境事项
2019年度,我局计划安排了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环城水系治理工程二期、金商公路(陈新路-沪青平公路)道路改建工程等3个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对限额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组织审计以及对限额以下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审计,重点关注以下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在开工建设前依法报批或重新报批、申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同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河道整治、水系沟通、污水处理、农田水利、村庄改造等环境治理和保护工程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项目进度缓慢、工程效果未达预期目标等情况。
五、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应当关注的资源环境事项
2019年度,我局计划安排了本区美丽乡村建设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本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以下资源环境审计事项:
(一)在本区美丽乡村建设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美丽乡村村容村貌改善情况;检查农村村庄改造、河道生态治理、中小河道轮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经济相对薄弱村村内道路改造、农村危桥改造、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各村是否实现村内供水集约化,供水管网是否标准化,是否满足村民各项生活用水需求,是否保障饮水安全;检查各村是否妥善处理污水排放,是否因地制宜采用就近纳管、分散或集中处理等形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检查各村是否按照上海市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标准,配备村内垃圾箱房、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基础设施,村内生活垃圾是否及时收集、转运,是否积极开展餐厨类废弃物、植物类废弃物、禽畜粪等废弃物的生态循环利用;检查各村村内河道水系是否通畅,入河污染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河道有无黑臭现象,有无漂浮垃圾、违章建筑和其他阻水物,是否尽可能采用自然生态型护岸,是否因地制宜栽种绿化或经济作物,是否实现岸坡基本覆绿,是否保持河道自然生态;检查各村是否建立覆盖村内路桥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公共场所等各项设施、设备,及河道水系、村容环境、村庄绿化(公益林)等的长效管理制度,各类项目管护标准、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是否明确,管护资金是否落实。
(二)在本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资金扶持方向是否符合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导向,是否对环保违法企业实施扶持等情况。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9年度,我局计划安排了金泽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审计中揭示问题要处理好广度和深度的关系,反映个案问题,要从决策程序、环境影响后果各个环节进行深入揭示,要与领导干部的行为挂钩;反映面上总体问题,抽查样本量涉及问题的占比要有较大比重,反映出普遍性和倾向性,与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相关联。同时要突出对被审计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进行审计。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准确评价。
本次审计过程中,须根据审计署下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事项审计操作指引(试行)》,结合审计实践,于审计项目完成后建立我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操作流程模板,细化我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标准,以指导今后审计工作实践。
七、工作要求
各审计业务科室于年末向绩效审计科报送年度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专题总结,绩效审计科将结果汇总后上报市审计局。绩效审计科要及时对本审计要点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疑释惑,加强协调和业务指导。

为发挥我局审计监督和服务本区“绿色青浦”建设工作的职能,根据《上海市审计机关2019年度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以及我局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进一步提升我局资源环境审计工作成效,现制定2019年度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要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