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旅游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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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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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5.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7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旅游局) 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旅游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由区旅游局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旅游局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127.72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区旅游局2014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168.8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旅游局能及时编制预、决算,年末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4年,区旅游服务中心未将市拨专项经费30万元编入预算统筹安排。
(二)2014年区旅游局旅游公共设施配套经费、旅游节庆活动经费等4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项目执行率低,涉及金额147.83万元。
(三)2013年底区旅游局未将以前年度结余旅游宣传费903637.24元编入预算。
(四)2014年区旅游局将区人社局拨入的旅游行业人才培养经费6.22万元,用于该局人员学历教育等支出,未专款专用。
(五)2014年区旅游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区内77家旅游企业统计人员2013年度劳务补贴费2.31万元。
(六)区旅游局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聘用临时人员2 名,2014年1-8月共发放临时工工资2万元。
(七)2014年区旅游局将36笔计270.85万元专项经费,分别委托25家企业策划制作相关旅游宣传、活动等,但未搭建相关活动承办方比价平台,缺少对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
(八)2014年区旅游局、区旅游服务中心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比率较高,分别为84%、97%,高于2014年全区预算主管部门平均数。
(九)经抽查,2014年区旅游局及所属区旅游服务中心审批不够严格,其中购买办公用品、日用品0.37万元缺少明细清单,餐费支出0.28万元缺少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督促区旅游服务中心将市拨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统一管理;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要求应根据实际需求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力;对未按规定统筹安排部门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按规定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对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违规发放会议补贴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规范会议费开支;对未经批准聘用临时人员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应按规定执行编制外用工;对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应加强资金跟踪监督,确保专项资金有效管理和使用;对单位现金率高于全区现金率均值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应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比例,尽量使用公务卡支付;对报销审批不够严格的问题,要求区旅游局应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审批,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旅游局认真纠正,积极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区旅游局督促区旅游服务中心将市拨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统一管理;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区旅游局将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合理有序安排项目支出;对未按规定统筹安排部门结余资金的问题,区旅游局承诺今后将根据实际需求科学编制预算,同时强化各职能科室工作计划和预算使用计划的有效性;对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区旅游局将严格执行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违规发放会议补贴的问题,区旅游局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未经批准聘用临时人员的问题,区旅游局已及时清退;对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旅游局已制定了《青浦区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今后将按文件规定执行;对单位现金率高于全区现金率均值的问题,区旅游局今后将严格控制现金支付,降低现金支付率;对报销审批不够严格的问题,区旅游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原始凭证及报销凭证应有经济业务内容的审核,严格报销制度,规范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