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关于青浦区农业委员会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12月至20133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5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区农委为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由区农委本级预算和8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委能及时编报预算,年末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区农委和下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结余资金等362.61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

22012年,区农委决算编制不准确,项目资金2069.77万元未支出但编入部门决算。

32012年,区农委下属单位未全面真实反映收支情况,房租收入等25.33万元宕往来。

42012年,区农委4个项目216.77万元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52012年,区农委和下属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出租资产,且租金收入201.31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下属单位租金收入47.38万元未收取到位。

62012年,区农委5个建设项目计732.1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6个建设项目计3411.59万元未按施工合同按期完工。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农委将单位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区农委按实际支出编报决算;对收入宕往来的问题,要求区农委进行账户调整;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区农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对未经批准违规出租资产且租金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未收取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农委按规定实行审批且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对欠交的租金积极催收;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要求对符合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工程及时办理,并对未按期完工的工程督促按期完工。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委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区农委已将涉及的专项结余资金上交区财政,由区财政统一安排预算使用;对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农委承诺今后按实际支出编报决算;对收入宕往来的问题,区农委已按要求进行账户调整;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农委承诺今后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对未经批准违规出租资产且租金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未收取到位的问题,区农委从20139月起对涉及的租金收入已上交区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对欠交的租金已收取到位;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区农委表示对已竣工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年内完成编制工作,对未按期完工的工程年内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