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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机构养老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5.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区审计局对本区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机构养老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本区全部20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办13家,民办7家),13家公办养老机构由所在地内审机构共同参与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各级财政安排本区养老机构补贴资金5967.11万元,其中:市、区财政补贴资金751.95万元;镇级财政补贴资金5215.16万元。2014年实际开放床位3006张,共收住老年人1729人,平均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床位23.52张,入住率为57.52%。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区率先编制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养老机构在税收、公用事业费收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职能部门相继出台相关制度,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建设,本区已初步形成以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为一体的“9073”养老服务格局。但也发现本市机构养老在政策执行、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较滞后。
按照《关于推进本市“十二五”期间养老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二五”末本区养老床位数应不低于区域老年人口的3.5%,各街镇公建养老机构床位应占区域老年人口的1.5%以上。截至2014年底,本区实际养老床位数占区域老年人口2.35%,各街镇公建养老床位占区域老年人口0.91%,均低于标准。按照本区规划,“十二五”期间应建设1家区级综合福利院,各街镇应新增2299张养老床位,但至2014年底,上述项目均未启动。
(二)养老床位的资源配置利用不够合理。
2014年底,本区实际开放床位3006张,收住老年人1729人,入住率57.52%,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为90.02%,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为37.04%;5个街镇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100%,仍有566人登记等候;个别民办养老机构二期工程2006年投入使用,但至今未能正常运营,400张床位处于空置状态。
(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经专业中介机构对本区20家养老机构至2014年6月底消防安全进行评估,结果反映总体合格率仅为39.75%,主要为自动灭火系统设置、消防设施维护等不达标。截至2014年12月底,有16家养老机构均未按2000年《养老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消防改造。
(四)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本区公办养老机构收住失智、失能等特殊护理老年人的平均比例为21.80%,低于2013年全市61.17%的平均比例。二是护理员配备不达标,截至2014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按照本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应配备护理员340人,实际配备262人,配备率为77.06%,其中无证上岗护理员有41人。
对以上问题,区政府要求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合理配置和使用养老床位资源,满足社会对机构养老的现实需求;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议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加快项目建设,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
(二)建议区民政局要合理配置和使用养老床位资源,促进机构养老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满足社会对机构养老的现实需求。
(三)建议区民政局要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按规定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和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议区民政局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审计调查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一)对“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较滞后的问题,各街镇和相关单位按照本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已启动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目前有10个公办养老机构的新建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办理方案设计、专家评审、招标等前期工作;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养老设施建设推进例会制度,定期通报项目推进情况。
(二)对养老床位的资源配置利用不够合理的问题,区民政局会同各街镇和相关单位,正在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满足社会对机构养老需求;会同区卫计委制定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方案,明确收住对象和范围;并表示进一步加强公办和民营养老机构的统筹管理,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
(三)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区民政局会同消防部门,对全区20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隐患69项,已整改46项,目前14家养老机构正在通过设施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从2015年5月起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养老机构中的日常安全隐患。
(四)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召开各街镇民政条线会议,对当前机构养老需求进行排摸,要求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满足失能、失智等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充分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同时,委托行业协会对无上岗证的护理员进行上岗培训,规定今后每年组织一批养老机构护理员上岗培训,督促各养老机构按规定配备护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