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和运营情况的跟踪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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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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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4月,青浦区审计局对本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本次审计重点调查了7个单位,延伸调查了3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3个镇、84户家庭,并对1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12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3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经对本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跟踪审计,本区实际完成市级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5316套、基本建成任务746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46户;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146户6591人;当年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53648.89万元,支出4312.8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发现在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严格,部分土地补偿费用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入地方国库,共计42655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不规范。一是淀湖山庄三期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未能按投标承诺要求委派监理人员。二是廉租住房房源装修超标,涉及40套廉租住房。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应及时将土地补偿费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建议应及时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严格按要求委派监理人员,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装修廉租住房房源。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审计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一) 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14年5月13日将土地补偿费42655.20万元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 淀山湖新城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约谈了该项目监理单位负责人,严厉指出了监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其它在建项目,也进行了检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承诺将在今后的廉租房源装修中严格执行廉租住房装修标准,在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的同时,更加重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严格管理和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