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5月至7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经委为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2011年度部门预算由经委本级预算及3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经委能及时编制预、决算,年末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预算执行基本合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1年由代编预算形成的5项专项经费计1885.84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2011年将专项经费21.52万元与其他公用经费混用,未专款专用。

⒊截止2011年底账面项目结余款83.89万元,项目已结束未及时结报,影响资金效益。

2011年未将市级条线及区相关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作收入,且收支宕往来,当年结余13.03万元,未真实反映收支全貌。

2011年在报销相关费用时,部分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涉及金额49.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区经委将各项收入纳入当年预算统一管理;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问题,要求区经委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结余滞留问题,要求区经委及时清理、结报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收支在往来中核算问题,要求区经委将余额13.03万元转入专项结余,今后严格按规定核算专项经费,确保年度收支的真实性;对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问题,要求区经委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入账凭证的规范、合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经委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2013年各项收支已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问题, 区经委已整改;专项资金结余滞留问题,区经委已进行清理结报;收支在往来中核算问题,区经委已作账户调整;原始凭证记载不完整问题,区经委已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开支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