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练塘天然气门站出站管道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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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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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4.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青浦区审计局于2014年
1月至2014年4月,对上海青浦煤气管理所(以下简称青浦煤气所)负责建设的青浦区练塘天然气门站出站管道一期工程(以下简称练塘天然气出站管道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了让青浦区练塘镇地区居民使用天然气,
2010年8月,区发改委批准练塘天然气出站管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10月,区建交委批复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913万元(含工程费用1594万元,其他费用228万元,预备费用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区财政;主要建设内容:敷设管道总长度7.2公里,其中3.8公里采用DN400钢管,3.4公里采用DN300的PE管道。
该项目于
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竣工。
根据青浦煤气所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
2013年12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748.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550.65万元、待摊投资197.46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117.95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747.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550.65万元,待摊投资197.10万元。审计核减投资净额0.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施进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工程监理费送审金额
436760元,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应为433157元,多计3603元。
(二)该项目竣工图纸未存档,部分前后期工作合同未按项目进行管理。
(三)该项目共签订合同
13份,合同金额合计1749万元,财务监理均未对合同中的经济条款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四)
2011年3月,该项目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已开工建设。
(五)该项目于
2011年7月2日竣工,2013年12月30日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时间长达2年多。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监理费问题,要求青浦煤气所核减多计的工程监理费。对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青浦煤气所按规定归集、保存建设项目档案。对财务监理未对合同中的经济条款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问题,要求青浦煤气所今后监督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对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要求青浦煤气所今后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要求青浦煤气所今后抓紧项目结算,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青浦煤气所正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工程监理费问题,青浦煤气所承诺按审计结果结算工程监理费;对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青浦煤气所正在整理项目资料;对财务监理未对合同中的经济条款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问题,青浦煤气所已要求目前在建项目的财务监理审核全部建设合同并出具书面意见;对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青浦煤气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青浦煤气所承诺今后加强项目竣工决算进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