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月至6月,区审计局组织对本区“村村通”公交2008年投入情况及2009年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审计调查了区交运局、区公路管理署、8个镇和2个街道等12家单位,重点调查了“村村通”建设的总体规模、建设程序、资金管理、项目结算、公交运行补贴和运行效益等管理情况。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村村通”公交作为本区重点工作和为民实事工程,按照“先通达、后完善、再提升”的原则组织实施。2008年“村村通”公交建设计划投资10360.43万元,其中区财政补贴4358.92万元,公车拍卖资金3766.05万元,镇自筹资金2235.46万元。2009年本区“村村通”公交线路涉及8个镇、2个街道共有30条线路,总里程478.37公里,由上海京申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经营,投入运营车辆68辆,全年营运459.48万公里,平均每月乘客37.50万人,公交亏损补贴根据《青浦区公共交通政府补贴补偿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补贴。截止200912月,本区184个行政村,已有181个实现“村村通”,通达率达98.37%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村村通”公交作为区政府实事工程,有效改善广大农村居民的出行条件,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区2008年“村村通”公交建设项目主要为道路建设和修复工程,均经区发改委立项,道路建设为公交线路的开通提供了保障。

(二)区交运局负责“村村通”公交的行业管理,对公交运行时间、车容车貌、服务规范进行监督,并于年终依据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2009年度公交线路经营权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三)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乘客问卷调查,对111名村民进行调查,满意率为90.99%,村民普遍认为“村村通”公交方便了百姓出行,已成为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

但也发现“村村通”项目存在违规招投标、超计划投资、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后未能签订合同、公交亏损补贴未及时清算、站点设施比较差、部分站点设置不合理、热点线路班次间隔较长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2934.19万元。9家建设单位中有4家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2个镇在未办理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先行开工,后补办招标手续;1个镇把建设项目拆分后再办理邀请招标手续,规避公开招标;1个单位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直接采用小型邀标方式委托施工单位实施。

(二)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涉及金额1200.81万元。9个“村村通”建设项目中已有7家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在已完成结算的建设单位中,有6个镇存在超计划投资现象,超投资金额合计1200.81万元。

(三)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后未能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缺乏法律约束力。“村村通”公交线路经营权中标通知书于200883发布,至审计调查日尚未签订合同,截止200912月末,30条“村村通”线路经营权均已到期,由于未办理线路经营权重新授予手续,造成线路经营缺乏法律约束力。

(四)公交亏损补贴未及时清算。“村村通”公交亏损补贴采取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形式,但至审计调查日,2009年度的公交亏损补贴仍未完成最终清算。

(五)“村村通”运行长效机制不够到位。抽查12条线路,公交站牌丢失较为严重,应有站牌332块,已丢失站牌98块,损失率为29.52%;在调查时,受访村民普遍反映站点设施比较差,部分站点设置不合理,热点线路班次间隔时间较长等问题,给村民出行带来不便,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审计调查建议

根据上述问题,审计局建议:

(一)2010年度“村村通”公交完善工程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项目进行招投标。

(二)公交完善工程应注重项目前期设计工作,避免因不必要的设计变更而增加项目成本,施工过程中要按照概算标准严格控制项目规模,避免项目超计划投资。

(三)区交运局应与上海京申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时办理线路经营权重新授予手续,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补贴标准。

(四)区交运局应及时完成2009年度公交亏损补贴清算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并下拨。

(五)区交运局应建立公交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运行管理;抓紧修缮已损坏站牌,不断完善站点设施,进一步提升“村村通”服务品质;广泛听取意见,优化“村村通”公交的站点设置,进一步便民、惠民;对于热点线路,应在高峰时段增派车辆,缩短班次间隔,提高热点线路运营能力。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交运局已采纳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计建议,2010年“村村通”完善工程分为4个项目分别实施。截止201011251个项目已完成公开招标,1个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2个项目立项审批尚未结束。

(二)区交运局已承诺对“村村通”公交完善工程项目总投资进行控制,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对道路、桥梁进行设计,聘请中介咨询机构作为项目财务监理,督促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建设,避免超计划投资。

(三)20109月,区交运局已办理30条“村村通”公交线路经营权重新授予手续,经营期限为20101120101231,但仍未与经营者签订“村村通”公交经营合同。

(四)区交运局已完成2009年度公交亏损补贴清算工作,并已按照清算结果下拨亏损补贴。

(五)区交运局在2010年完善工程方案制定过程中,积极开展调研,多次到各镇、街道听取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确定实施方案,候车亭及站牌设施分三年实施,每年计划投入600万元;对于部分热点线路,区交运局已增派车辆或增加班次,不断增加运营能力;但相应的长效管理和监督制度尚在建设和完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