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4月至6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国资委为区一级预算部门,2011年部门预算即为区国资委本级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区国资委能及时组织好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合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专项资金未按项目明细进行会计核算,且部分资金13.31万元未专款专用。

22011年虚列支出6万元转入往来款,未真实反映当年支出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专项资金核算、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区国资委按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虚列支出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问题,要求区国资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收支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专项资金核算、使用不规范问题,区国资委承诺今后按项目明细进行会计核算,专项资金严格按资金用途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虚列支出未真实反映当年支出问题,区国资委承诺今后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