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民政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5月至7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民政局为一级预算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由区民政局本级预算和10个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区民政局能及时编制预、决算,年末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区民政局违规向下属单位收取费用100万元。

2.2012年区民政局回收历年为静园公墓代垫的道路维修费63.25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

3.20102012年区婚管中心将收取的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工本费(现金)合计13.09万元长期存放于婚管中心保险柜内,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向下属单位收取费用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今后不得收取;对回收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规范收入的管理;对区婚管中心工本费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其将工本费上缴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违规向下属单位收取费用的问题,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不再收取;对回收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区民政局承诺按规定执行;对工本费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区婚管中心已将收取的工本费全额上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