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4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行政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2011年部门预算即为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能按规定组织好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合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度应收管理费尚有1.80万未及时收回。

2.2011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与台账余额不符,两者相差142.9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管理费收取不及时问题,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时收回管理费1.8万元,并上缴财政专户;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对资产进行盘点、清理,健全固定资产台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管理费收取不及时问题,行政服务中心已收回并上交财政专户;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已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