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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现场廉政执行检查制度》的通知

QC1201000-2023-003

主动公开

青审字〔2023〕3号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2023.03.17

各科室:

现将《审计现场廉政执行检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

2023年3月13日

审计现场廉政执行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加大廉政执行检查力度,严格审计工作纪律,规避廉政风险,结合《审计组廉政责任实施办法》、《审计人员现场审计工作制度》,特制定审计现场廉政执行检查制度。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审计组廉政执行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审计组进点前是否进行廉政教育,是否设立廉政监督员;

2、审计组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

3、审计组审计期间付费情况;

4、审计组廉政承诺以及廉政执行反馈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巡查、阅查方式。巡查,深入审计现场进行检查、了解情况;阅查,主要审阅廉政执行反馈表、廉政承诺书、付费凭证等。

四、工作程序

1、各审计组进点前签订廉政承诺书,报局组织人事科。

2、各审计组进点后提供现场审计办公场所及固定电话,以便联系。

3、局组织人事科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全年抽查面不少于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50%。

4、审计组出点后,应及时将廉政执行反馈表、廉政执行情况书面报局组织人事科(包括付费凭证复印件)。

五、检查要求

局组织人事科应将检查情况按科室、按项目做好工作记录,并形成工作台账。

附件:1.廉政执行检查记录表

          2.审计组廉政承诺书

          3.廉政告知书

          4.审计组执行廉政情况登记表

          5.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