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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20.12.0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7月1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浦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赵惠琴书记主持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9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综合报告等情况汇报,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持续推动财政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闭环管理,健全优化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余旭峰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要求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研判审计发现问题,并进行分类处置,形成闭环管理。今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共对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综合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作出8次批示,要求重视审计意见建议,专题研究整改情况,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常态管理。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履行整改督促职责,一是主动对接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等职能部门,提供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由其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分类处置建议、并牵头预算单位或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闭环管理;二是加强整改指导服务,坚持重点内部审计机构全程指导、落实审计挂钩联系制度、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在审单位审计风险提示服务,进一步提升整改认知与成效;三是严格按照《青浦区审计结果整改标准认定暂行办法》认定整改结果,规范整改基础数据管理,加大审计整改系统运用,确保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有效衔接;四是按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报送整改结果情况,落实审计整改联合督促责任分工。

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一是紧抓整改时效,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根据问题清单一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二是加强整改分析,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全面清理、对症施策。三是紧密部门协作,推进多部门或跨部门协调解决固定资产管理、项目后续监管、往来款项清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整改合力。

截至11月13日,纳入《关于青浦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388个审计项目,共计提出问题1277个,其中1264个问题已整改,12个问题正在整改,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率98.98%;涉及管理不规范金额24.91亿元、违规金额3305.93万元,其中24.37亿元资金已整改,资金整改率96.55%。通过审计,减少财政拨款、上缴国库等促进增收节支3305.93万元,核减投资额9056.36万元,建章立制10项。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一)财政收入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财政过渡账户资金未及时清理、部分污水处理费应缴未缴、土地储备资金收缴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涉及的1377.32万元资金已全部上缴区国库或镇级财政;未纳入区统一管理的10.67亩对外出租储备地块,已明确于到期后按规定纳入。

(二)重点支出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年末下达的部分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涉及的28个政府性投资项目2019年度未执行资金2.14亿元;督促各相关预算单位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大本计划预算系统录入工作;每月统计汇总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并自7月起重点监控预算资金占比较大的项目;现场督导进度滞后项目,要求进一步细化资金需求,加快资金支付。

(三)财政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财务监理服务机构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修订财务监理委托管理办法和财务监理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财务监理责任和义务、细化服务要求;二是落实财务监理日常工作跟踪和考核机制,按月统计委托项目进度,并现场踏勘三个街道创文、美丽街区等重要项目,通过现场考核会加强与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关于财务监理服务情况的交流与沟通;三是梳理并完善财务监理工作要求汇编,新增项目结算工作要求,统一相关表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照预算执行审计闭环管理要求,牵头全覆盖审计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区政府提出部门预算审计结果相关处置建议;区总工会、区城运中心(原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6个重点审计预算部门认真采纳审计意见,积极落实整改。

1.对预算编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教育局等3个部门和132个单位已于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统一经常性项目名称,合并类同项目,细化专项具体用途、支出对象。二是区建设管理委等3个部门和7个单位部分项目未执行到位资金已上交财政,部分项目资金结转至2020年使用,并通过压减下年度预算等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三是区教育局建立预算执行每月通报机制,加大基层单位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考核力度,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推进项目实施。

2.对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区总工会等2个部门和4个单位已调整账务31.1万元,收回并上缴超范围报销的过路费等0.18万元。二是区城运中心等3个部门和56个单位已上缴国库结转结余资金49.92万元;返还或上缴区财政涉企保证金141.1万元;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正在清理、核实中。三是区建设管理委等4个部门和13个单位已盘点固定资产,实行资产标签化管理,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信息,规范资产入账、出借、报废管理,正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3.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召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再次解读政府采购政策,强调印刷费政府采购标准调整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和9个单位已将印刷费等项目纳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区城管执法局等26个部门和54个单位已变更、注销232名相关人员公务卡,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控现金支付。三是区水务局等11个部门和20个单位已将44名生育妇女重复领取的产假工资157.2万元收回并上缴区财政。四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2个单位已按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名单进行定点维修。五是区总工会已补齐涉及的6份帮扶档案证明资料,重新核查慰问对象资格并监督各单位做好公示工作。

4.对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城运中心等2个部门和1个单位已加强合同管理,由法定代表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再授权委托;明确要求财务严格审核,不得提前申请支付相关款项;督促下属单位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上缴区财政。二是针对区农业农村委等10个部门和49个单位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中支付摘要内容填写不规范情况,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完善支付电子化信息系统,加强电子信息的日常筛检,及时退回摘要填写不规范的业务。三是区生态环境局等3个部门和86个单位组织学习并承诺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维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投资审计闭环管理要求,正由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分类处置建议;相关建设单位正积极落实整改。

1.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7个招投标不规范的项目,已提醒谈话3人、制定4项招标投标等管理制度。二是15个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的项目,已提醒谈话1人,项目相关单位已着手加强管理。三是24个未经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等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其中18个项目已完成备案、环保或竣工验收,6个正办理备案或竣工验收等手续。

2.对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62个概算执行不严格、编制不准确的项目,其中18个项目相关单位已向区发展改革委提交概算执行不规范自查整改报告,45个项目(1个与调概项目重复)相关单位已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二是289个多计工程成本的项目,均已按实调整工程结算款项,共计核减9003.86万元。

3.对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一是85个未单独核算或未反映项目全部收支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均已单独核算,并按实际收支调整账务。二是32个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的项目,超比例支付的1027.96万元已在项目尾款中抵减;5个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协议未响应招标文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已加强合同管理;11个未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达成停止委托约定。三是280个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编制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完成编制工作。四是15个实施过程中未及时收集、保存建设资料的项目,建设单位已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4.对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37个未经财务监理审核已拨付255笔资金的项目,涉及5644.47万元已审查确认。二是19个财务监理未书面审核相关合同的项目,涉及209份合同已审核。三是11个招标代理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督促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四是2个工程监理对现场部分工程签证审核不完整的项目,已完成签证审核。

5.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一是48个未按期开竣工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承诺加强对新开项目的进度管理。二是2个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成本增加84.8万元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加强后续管理控制。三是建设单位已对路面出现裂缝、道口未开通的项目,制定开道口计划,并督促完成道路裂缝修补。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区环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金商公路道路改建工程等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明确措施,落实整改。

1.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目前尚有1户未完成动迁;建设单位已调整部分专项资金核算,按实际收支完整登记会计账册。

2.区环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建设单位已召集各职能部门评审设计变更报告,督促设计单位变更蓝图。

3.金商公路道路建设单位已完成调概手续,协同施工单位、工程监理、财务监理四方挂牌确认苗木,加强现场树木搬迁监管;施工单位已完善养护期内苗木死亡及补种记录。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健全制度,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一)本区美丽家园建设管理及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年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未实现公共区域改造全覆盖等政策效应未充分发挥的问题,一是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分别于4月、6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并推进2020年度改造项目,加强职能部门与各街镇的统筹协调。二是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组织召开整改联席会议,督促各街镇做实做细调查摸底工作,细致拟定改造项目,收集居民改造意见,完善设计方案。

2.对树木调整未经行政许可、雨污分流未经验收、项目合同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部门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推进办已督促小区业委会向绿化管理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迁移树木处置、雨污分流等事项正在整改中;区生态办向金泽镇派出督查组,目前已拆除相关违建。二是区房管公司已答复并处理181起热线投诉;维修屋顶漏水、墙面粉刷剥落、起鼓,疏通污水外冒管道,补种局部露土草坪,替换死亡树木;13个未按期开竣工项目目前均已完成。三是区房管公司已规范合同签订,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考勤记录、完善监理和施工小结。

3.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房管公司已将涉及的10.56万元利息纳入美丽家园专项账户核算,项目单位将8笔财政直拨资金1485.15万元登记入账。同时向区财政局申请该项目缺口专项资金,用以归还占用的其他项目专项资金。

4.对长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一是制定《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分类管理办法》《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试行)》《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试行)》《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方案(试行)》《青浦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并督促赵巷镇相关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巡查工作及停车管理,督促各街镇房管所、物业加强私拉电线安全排查;调整停车位划线;要求物业督促业主清理楼道堆物。二是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积极会同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委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维修资金续筹政策宣传;相关街镇已梳理未设立维修资金专项账户的小区情况,完成一个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工作,其余24个小区正推进中。

(二)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建设规范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水务局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完成12个处理站出水水质情况跟踪检测,明确出水水质的设计浓度要求,排查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水质情况;二是设备供应单位已提供相关除磷工艺的技术参数,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水质检测,落实污染物消减要求;三是区水务局复测了相关指标,均已达到标准要求。

2.对设施运行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区水务局一是督促重固镇、朱家角镇、香花桥街道细化养护工作内容、养护频次、养护要求,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并两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三是要求朱家角镇、重固镇严格落实全覆盖检测要求,重固镇已将水质达标率纳入对运维单位的考核内容,两镇均已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

3.对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上海青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接区财政局完成入账登记工作。二是区水务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已建设施资产入账的通知》,相关街镇已将12.42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三是区水务局将相关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挂图作战,督促朱家角镇抓紧推进,明确年内完成竣工决算资料报送。

4.对设施运行效果不够理想的问题,一是2018年至2019年历次水质监测发现的204座超标站点,其中173座已整改达标,其余超标站点已纳入提标改造计划。二是重固镇3座处理站已分别完成农户管道接通、出水管道重新排管以及主管网疏通;朱家角镇1座处理站已纳入提标改造计划。

综观上述整改情况,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但仍有少数问题需深入研究解决,着眼治本,加快推进,持续落实整改。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已启动督办机制;各涉及部门将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深挖根源、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区审计局将围绕本区整改工作重点,严格执行《青浦区审计结果整改标准认定暂行办法》,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形成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闭环管理,促进各被审计单位进一步提升管理、规范履职、防范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