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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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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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19.11.2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7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浦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余旭峰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情况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区委书记专题会第99次会议专门听取2018年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专项审计的情况分析及处置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各部门整改任务分工,相关问题已移交区纪委监委正在处理中。今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共对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综合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作出15次批示,要求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全面梳理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整改举措,重点问题开展约谈提醒等,逐项研究解决,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整改督促职责,有效衔接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严格执行《青浦区审计结果整改标准认定暂行办法》,不断提升全过程跟踪督查成效;拟订《关于加强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闭环管理的意见》并经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闭环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权力始终在监督和制约下运行;加快审计整改信息化建设,建成并试运行审计整改库,探索被审计对象历年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趋势分析,尝试构建基本评价模型;按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报送整改结果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开展“送审上门”,进行常见问题风险提示,并解读整改认定标准,促进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服务质量和实效。
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一是夯实责任、明确分工,通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成立专项整改小组等,逐项明确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责任人与时间节点。二是强化分析、举一反三,对照问题清单,开展各系统内的全面清理,9家部门及单位已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13项,以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三是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对于需多部门或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形成整改合力。
截至11月10日,纳入《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46个审计项目,共计提出问题1565个,其中1534个问题已整改,20个问题正在整改,11个问题未整改,问题整改率98.02%;涉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5.64亿元、违规金额2877.22万元,其中15.60亿元资金已整改,资金整改率97.95%。通过审计,减少财政拨款、上缴国库等促进增收节支1.02亿元,5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一)重点支出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及时按规定分配落地经济薄弱村帮扶收益的问题,练塘镇、金泽镇、朱家角镇共计33个经济薄弱村已按政策形成收益分配方案,练塘镇已分配收益911.25万元,其余两镇按新制定方案将于以后年度实施分配。
(二)财政收入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已开具缴款书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已督促区生态环境局等7家单位进行催缴,目前已征缴入库176.90万元,经法院及执收单位确认无法收回1451.2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82.08万元。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新增债券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227.8万元结余资金已于7月全部收回国库。
(四)财政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青浦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算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分类分层管理,以会议形式通报全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情况。二是明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已开展2019年度预算部门自评价分类管理,并核实评价机构档案。
2.对镇财区管推进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019年起练塘镇及华新镇已将项目预算细化至二级或三级明细,512.41万元已回收至镇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审核及指导,练塘镇已明确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华新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的通知》。三是练塘镇、华新镇已撤销5个银行账户,1个账户因许可证丢失已进行销户登报;练塘镇零余额账户转入专用存款账户的1396.55万元已使用完毕。
3.对预算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结合部门预算编制会议开展培训,要求全面梳理并及时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二是下发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开展梳理并及时细化项目。
4.对银行账户清理及公务卡使用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涉及的36个账户,30个已销户、6个已作为久悬账户。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卡和现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现金支付审批程序等,并在赵巷、徐泾、白鹤三镇试点启用零余额账户向个人银行账户转账黄色预警功能。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残联、区融媒体中心等5个预算部门及14个所属预算单位认真采纳审计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对预决算编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民政局等4个部门和2个单位2019年已将收支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二是区残联等4个部门和5个单位已在2019年调整项目预算,并制定项目支出执行计划表,以提高执行进度。
2.对财政收支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区应急局等2个部门已将70.49万元非税收入、罚没收入等上缴财政国库。二是区博物馆已将专用存款账户形成的结余资金上交区财政国库,区融媒体中心已规范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行为。三是区残联委托第三方核查下拨结余资金,按核查结果再进行分类清理;2019年区文旅局已按规定在拨付产业扶持补贴前进行了公示。四是区文旅局等5个部门和8个单位已建立管理制度和物资库存台账,进行固定资产与物资清理,做好资产编号和登记更新,实行标签化管理;区残联拟分类处置出借未归还的辅具;区民政局待处理资产正按程序向区机管局申请核销处置。
3.对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文旅局等2个部门和2个单位修订相关制度,规范内部比价程序,完善相关比价资料。二是区文旅局等2个部门和3个单位已修订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规范并补齐了差旅费、培训费等原始凭据。三是区应急局和区民政局下属2个单位已建立一车一档资料,做好用车、用油、保险、维修、行驶里程登记等记录,明确了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四是区融媒体中心修订《青浦报》宣传刊登收费相关制度,明确收费标准、优惠和免除规定等,并通过转账形式规范稿酬发放。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的6个部门决算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账册和报表。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整改。
1.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20个招投标不规范的项目,其中9个已整改,相关单位对3人作出组织处理,建立工程管理等相关制度3项,并停止与无资质公司合作;11个项目已移交区纪委监委正在处理中。二是5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项目已整改,相关单位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各项制度。三是未经环保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的28个项目,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四是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报备的7个项目,已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对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128个概算执行不严格、编制不准确的项目,64个项目已调整概算,2个项目仍在调整概算中;区发改委在相关部门协调会上明确,对提高标准或概算外发生费用等情况将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84个项目(其中22个与调概项目重复)涉及建设单位已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的概算编制工作。二是304个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成本的项目,297个项目已按合同结算,同时督促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职;青浦区白鹤镇2014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及古安路(北淀浦河路-青湖东路)工程等7个项目涉及8个问题仍未追回多付费用107.43万元。
3.对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一是98个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并单独核算建设项目。二是27个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的项目,超比例支付的3054.37万元已在项目尾款中抵减。三是306个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编制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均已完成编制工作。
4.对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94个未经财务监理审核已拨付838笔资金的项目,已由财务监理单位对3.67亿元未审查费用进行确认。二是79个相关合同无财务监理书面审核意见的项目,已由财务监理单位审核1108份工程相关合同。三是16个招标代理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督促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
5.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善的问题,一是101个未能按期开竣工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加强对新开项目的进度管理。二是9个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成本增加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加强后续管理控制。三是朱家角镇轨交17号线绿化迁移工程建设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补种苗木,并扣减相关费用。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区环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金商公路道路改建工程等3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的单位明确措施,落实整改。
1.对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存在未提供大额资金存管的集体决策记录问题,建设单位已补充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会议记录;对前期苗木搬迁管理不善问题,搬迁单位已对死亡苗木进行补种,更新竣工图纸;对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问题,财务监理正审核施工图预算,并按合同约定调整监理、施工招标代理费。
2.对区环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存在征收补偿费核算不准确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更正;对项目施工方案未报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问题,已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
3.对金商公路道路改建工程账面漏记动迁款支出问题,建设单位已进行补计;对工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机制制度,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一)本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补贴政策设置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区商务委已结合现代服务业等项目,推进部分企业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5个新业态的扶持。二是区文旅局在文创园区评审过程中引入市文创专家,完善评审标准,并发布申报指南。
2.对审核程序执行及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区科委已督促企业补交租赁费并提供了发票,今后将严格按实付租金认定孵化场地租用费补贴;区体育局制定了《2019年区现代服务业扶持体育项目评审意见(修订稿)》,规范补贴申请提供原始凭证的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二是区商务委进一步规范菜市场建设项目补贴依据,统一进行委托审计,并经区产推办会议明确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菜市场建设审计费用;区经委、区商务委均已补充专家详细评审资料。
3.对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区经委修订《青浦区关于加强经济小区招商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的实施办法》。二是区卫健委已完成引进人才目标责任状签署,结合区第三轮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新一轮卫生人才激励政策。三是区人社局于2019年10月提前开展第二届青浦区专家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工作,5家工作室经主管部门初审均为合格或优秀,待区人才办确定考核结果,并清算补贴资金。
4.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团区委等部门加强对参与比价单位的经营范围和资质、报销票据和材料的审核,规范上报及备案程序。二是区文旅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严格加强费用支出审查。
(二)本区美丽乡村建设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推进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11街镇正在编制村庄规划,其中6个已评审,2个已公示,3个已经区规委会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区农业农村委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区级)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时,明确要求各街镇在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区级)建设方案过程中,主动对接区相关职能部门,优先聚焦符合供水改造条件的村。三是朱家角镇已将文化展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落图落点,保障规划衔接,目前规划已评审。
2.对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区农业农村委明确在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选址阶段,对区规划资源局无明确意见的不予评审,并加强与规划部门、街镇的沟通。二是2019年度农村污水管网养护等长效管理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招投标,避免实施早于中标的问题产生;针对合同签订日期等要素不全,相关单位已进行补全;金泽镇村庄改造项目已调整概算;中标单位已就人工费填报不符合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的问题作了说明。三是张马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3个项目正办理用地手续、纳入村庄规划、办理项目选址手续,双祥村垃圾处理设施拟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调整,张马村沤肥池已完善运转台账,和睦村智能垃圾回收站已恢复正常运营。四是2017年度创建村建设项目已开工,2018年度创建村尚有8个项目仍未开工。
3.对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练塘镇已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等养护台账,朱家角镇制定《朱家角镇中小河道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对台账资料的管理、考核。二是朱家角镇与相关部门协调,将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支出原始凭证单据存档村委会,避免资料移交缺失。
4.对环境保护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水务局已修订《青浦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和《青浦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在处理站日常巡查标准中,增加对出水水质的检测要求;编制常见问题整改措施表,加强对各街镇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练塘镇蒸浦村未完善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列入该镇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大修项目中,并已于2019年7月实施完成。
从整改情况看,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但还有少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着眼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对于未全面整改到位问题,区政府将启动督办机制;各涉及部门将根据区委区府要求,着眼常态化管理、深入分析、对标对表、切实整改。区审计局将围绕本区整改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青浦区审计结果整改标准认定暂行办法》,对照问题清单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持续推进整改,促进各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防范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