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200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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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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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09.12.1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青浦区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08年6月,区政府成立审计结果整改督办联席会议,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推进审计整改落实。2009年3月,高亢区长在全区审计工作大会上,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不仅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还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还对审计综合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特别是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绝不能姑息迁就,并责令限时整改。2009年8月,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召集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碰到的困难,共同研究、商讨整改措施,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区审计局坚决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区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建立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加大审计整改披露力度,2008年起在审计报告中重点披露被审计单位上次整改情况;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督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督查工作,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如原区市政局等7个部门和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二是即知即改。如原区劳保局在审计期间就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如区文广局、区民政局等8个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社会救助管理等12项制度,加强了内部控制、促进了长效管理。四是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如区建交委等8个部门和单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促使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五是切实强化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如区国资委等5个部门积极组织会计业务知识等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地方税务分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整改情况
1
、对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并承诺对6个部门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梳理、分析原因,为今后编制准确合理的预算打基础。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区财政局已与区发改委、信息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区信息委已向区政府提交《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深入分析了问题原因,围绕项目需求审核、项目采购、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4个环节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以提高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
、对基建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年末累计滞留余额较大的问题,截止2009年3月底,区财政局已对滞留的工程项目资金25439.71万元进行了全面分类梳理,并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对历年安排至2007年末未实施的9个项目和2007年预算安排年内未实施的16个项目,督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相关项目已启动,资金正在逐步拨付中。二是对历年已完工工程结余资金795.71万元作出重新安排,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对由于各种原因至2009年3月底仍未立项、未启动的5个项目计1450万元,准备在今年预算调整时予以落实。
3
、对个别基建项目未变更立项申请及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在今后基建预算支出管理与监督中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建设单位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资金拨付制度。
4
、对2007年末全区还存在7660.67万元欠税(其中:陈欠6252.44万元、新欠1408.23万元)的问题,区地税分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欠税清理、完成清欠指标的通知》,认真落实各项清欠措施,切实加强欠税清缴,强化清欠目标考核,将清欠率列入各税务所行政信用等级考核。至2009年3月底,已合计收回陈欠税款1704万元。对其余陈欠税款,进一步加大追缴清理力度,对历年欠税较大的企业实行分期清缴,对长期欠税的企业停止税务发票供应。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防办、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文广局、原区市政局、区建交委、原区规划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发改委、原区外经委、区机管局、原区劳保局、区国资委、区科委科协等1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止2009年3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19812.73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48.61%;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1423.02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28.02%;承诺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9527.30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23.37%,主要是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差异大、财务审核制度执行不严、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等问题,有关单位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政府采购等制度,并在以后工作中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防办、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文广局、原区市政局、区建交委、原区规划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发改委、原区外经委、区机管局、原区劳保局、区国资委、区科委科协等1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止2009年3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19812.73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48.61%;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1423.02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28.02%;承诺整改的问题涉及金额9527.30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23.37%,主要是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差异大、财务审核制度执行不严、政府采购未严格执行等问题,有关单位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政府采购等制度,并在以后工作中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对12个部门和单位存在预算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差异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对经费超预算支出和年终追加预算的问题,9个部门和单位均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细化专项用途,加强专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以确保收支平衡;对4个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其中1248.37万元已落实到位,775.51万元已进行账户调整,其余资金相关部门表示承诺整改,今后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的管理。
2
、对8个部门和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未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及与日常经费混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均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项目进行专项明细分类核算。
3
、对8个部门和单位存在将各项收入不记入收入账或直接抵减支出、单位收支核算体外循环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停止违规操作,及时调整账务,涉及资金1837.02万元;对部分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承诺整改,表示杜绝今后。
4
、对7个部门和单位存在工程或服务项目超计划投资、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随意将工程项目款作为本单位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超计划投资的问题,“216”工程542.13万元已取得追加投资批复,其余3个工程3910.24万元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273.16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承诺整改,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两个单位随意将工程项目款109.52万元作为本单位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款项退回区财政。
5
、对6个部门和单位存在违规收取或出借资金的问题,3个部门和单位已停止违规收取行为,并承诺杜绝今后;对历年出借资金的问题,3个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催讨力度,已收回415万元,原区规划局历年出借资金80万元已向国资部门申报办理坏账核销手续,区民防办对剩余136万元借款正在积极催讨中。
6
、对8个部门和单位存在转嫁业务费用、“三项费用”超年度控制额度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承诺今后将真实反映各项支出,并加强公用业务费管理,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对个别部门下属单位三项费用未纳入控制范围的问题,已纳入控制额度范围。
7
、对21个部门和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控制环节薄弱,存在大额支付现金、执行审核制度不严、支出不符规定、使用票据不规范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报销审批手续,特别是强化对支出内容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票据规范性的审核,确保各项支出入账依据充分、原始凭证要素齐全。如区环保局在局班子会、局务会上多次强调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更正,符合规定方能入账。
8
、对5个部门和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资产未及时入账、资产处置不合规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资产入账手续,已补记各类固定资产7779.46万元。对资产处置不合规等问题,相关部门已补办手续,部分资产账面已作调整;对“以房抵费”房屋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处置资产。
9
、对5个部门和单位存在年末暂存款、暂付款余额较大、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清理,截止2009年3月底已清理暂存暂付款3562.48万元,对清理后确实无法收回的暂付款项已按规定向国资委申报办理核销手续。对历年挂账的环保贷款409.94万元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中。
10
、对2个部门存在财政性资金投入未能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区科委已及时调整账务,体现投资收益;区医疗救护站徐泾分站也已正式投入运行。
三、专项资金和审计调查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年末经费结余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未进行分类核算以及专项资金形成资产后核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以下措施:安排年初预算及批准追加的项目经费时,先动用历年结余资金,截止2009年6月底,已动用历年结余资金2168万元;清理各单位经费结余,分清性质,实行专项项目结报制度;对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已按规定入账、调拨、移交。
(二)居住房物业管理及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偏低、物业管理使用比例不合理、分等收费未有效执行、物业管理合同具体内容不够明确等问题,区房地局已着手研究整改措施:一是对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偏低的问题,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提高收缴率;并加强舆论宣传,促使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研究制订贫困户缴费的相关政策。二是对物业管理使用比例不合理的问题,表示进一步明确物业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三是对分等收费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认真研究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各小区结合各自实际,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拟定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确认。四是对物业管理合同具体内容不够明确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和开发企业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物业管理条例》约定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并报所属房地所备案。
(三)转移支付专项补助扶持经济薄弱村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资金混用或被占用等问题,区国资委和区经管站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召开各镇经管中心主任会议,强调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举办全区联村会计业务培训,加强了业务指导;将资金使用管理效益列作各镇(街道)“四项制度”考核内容,确保政策落实;更新会计电算化软件,将专项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区政策研究室对此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各经济薄弱村普遍建立了支出明细台账制度,实行了村务公开。
(四)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支付手续不规范、资金拨付不及时、财务核算不统一等问题,区民政局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层层把关,复核到位;建立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有账可查;规范拨付程序,严控现金发放;加强社会监督,救助情况对群众公示,救助窗口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设立社会救助专户,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加强专业救助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出台《青浦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应。
(五)农村危桥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工程超计划投资、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区公路管理署研究制定《危桥改建管理制度》,明确监管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各镇也表示进一步提高对计划投资概算准确性的认识,杜绝超计划投资行为;市级桥梁补贴资金160万元已下拨到相关镇;相关镇的镇级配套资金3027.65万元已根据施工合同要求筹集并拨付到位;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镇已清理,分明细建账,规范财务核算。
(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个别镇农保所以前年度出借的农保基金仍有部分余额未收回的问题,该镇农保所已收回本金及利息计15.59万元,并上缴区农保中心。对少数镇仍未能及时上解农保基金的问题,相关镇已上解农保基金计232.43万元。对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自筹配套资金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未能及时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上述情况表明,审计查出的问题引起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大部分问题整改及时、效果明显。但仍有些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主要原因:一是问题形成时间久,情况错综复杂;二是问题牵涉面广、资金量大;三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机制尚未完善。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从深化改革和健全机制、制度层面上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促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
上述情况表明,审计查出的问题引起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大部分问题整改及时、效果明显。但仍有些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主要原因:一是问题形成时间久,情况错综复杂;二是问题牵涉面广、资金量大;三是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机制尚未完善。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从深化改革和健全机制、制度层面上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促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完善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整改增强政府执行力;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原因分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屡查屡犯现象发生;要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切实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区审计局将坚持发现问题和促进整改同步,坚持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