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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动公开

2023.12.1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徐建在六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通过问题整改促进内部治理、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区长杨小菁在区政府第45次、48次常务会议上分别听取了《青浦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2022年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的情况分析及处置建议的汇报》并指出,要增强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成果运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及时补好管理漏洞。副区长孙挺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落实《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监督力度。何强副主任带领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单位调研审计整改工作,督促各单位抓实审计整改,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综合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及审计专报等共作出19次批示,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对照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各单位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区审计局加大对整改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指导力度,年内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建管委、徐泾镇等单位开展内审、整改、风险提示等方面指导或专题培训10余次。

(二)审计整改合力有效发挥。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区纪委监委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相关线索加强研判处置;区委巡察办调取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多方联动,区财政局针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和整改布置会、加强督促指导;区发改委针对投资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情况分析并形成处置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对症施策,建章立制,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成立审计整改推进工作组,主动对接被审计单位,加大跟踪检查督促力度,动态分析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整改认定标准,对账销号;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整改告知函,督促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三)审计整改成效持续显现。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立行立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截至11月18日,纳入《青浦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53个审计项目,共查出各类问题381个,其中374个问题已整改,7个问题正在整改,问题整改率98.16%;涉及违规、损失浪费和管理不规范金额11.58亿元,其中11.38亿元已整改,资金整改率98.32%;通过审计,核减投资额、减少财政拨款、上缴国库等促进增收节支7041万元,建章立制12项。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仍有4个正在整改中,主要是3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完成竣工备案、青浦轨交公司未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多支付的相关补偿费341.89万元未收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整改推进与工作布置会,并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督促指导,积极落实整改。

1.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关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区财政局对因前期储备不充分、进度滞后原因造成债券资金未支付的项目,分别召开专项债券项目与资金执行专题推进会,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其中1.05亿元债券资金已支付完毕,尚余1939.9万元未完成支付;对因动迁方案调整原因造成资金年内确实无法使用完毕的2个项目,已制定专项债券调整方案报市财政局初审。

(2)关于执行结余统筹、费用扣减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经委及夏阳街道经批准使用结余资金57万元,余下1152.22万元由区财政局全部收回;夏阳街道已收回多支付的养护费用6.24万元。

2.财政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方面

(1)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不尽合理、用款计划动态调整较频繁、部分项目调整后执行率仍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重新统筹安排涉及的项目资金1212.55万元。

(2)关于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初预算匹配度不够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完成对中期财政规划的全区检查工作并将其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相关单位根据检查结果落实整改。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布置预算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召开预算编制布置会,开展业务培训,强调落实预算编制要求,并将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召开全区预算部门专题业务培训,督促预算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落实整改。区医保局、区商务委等部门认真采纳审计意见,积极落实整改。

1.预算管理工作不够精细方面

(1)关于支出预算编制主体与执行主体不一致的问题。区医保局编制2024年预算时已按职能调整预算主体。

(2)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问题。区商务委已据实核减2023年涉及项目的预算。

2.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97.01万元上缴区财政国库,余下部分已由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通过法律程序催缴。

(2)关于资金120.79万元宕存往来未及时清算的问题。团区委已全部上缴财政局。

3.法律法规执行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财经法规执行方面的问题。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下达《物价收费督察整改通知书》,加强诊疗项目日常收费核对,2家便民服务单位已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按证照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区医保局已开设水电等独立账户并按实付费;加强《行政处罚法》及医保相关法规政策学习和贯彻执行,后续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在法定时限送达;区商务委已收回死亡人员副食品价格补贴。

(2)关于购买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4个单位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以及合同文本,修改内控制度,对第三方的服务做好履约考核工作;区医保局收回多付款项3.08万元。

(3)关于公务卡使用方面的问题。区妇联、团区委已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结算费用。

4.单位内部管理不够完善方面

(1)关于内部比价监管不严的问题。区医保局、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已加强对第三方主体资格及关联关系等情况审查,并在合同到期后重新设定了比价条件。

(2)关于合同管理仍有欠缺的问题。区医保局修订完善《合同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建立科室库房管理制度,并收回多付的劳务费用13.75万元;区商务委增加合同的审理过程,明确内审部门参加合同履约验收和具有“一票否决权”;团区委、区妇联归口管理合同,对合同统一编号、审核检查。

(3)关于物资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团区委、区妇联明确由专人负责物资管理,定期盘点,做好出入库台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和11个街镇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健全制度,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1.本区长三角一体化太湖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环保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在水葫芦联防联控、淀山湖蓝藻联合防控方面加强与上游地区的联动,淀山湖水质持续改善,总磷、总氮等指标已达标;区生态环境局增设11个小型简易式实时监测设备系统(微型站),并协商吴江、嘉善在太浦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合理设置5个特征因子在线预警监测断面,其中我区2个点位监测数据实时上传,暂未发现异常情况。

(2)关于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运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对44个点位开展监测,并将数据专项评价纳入《青浦区生态环境质量月报》;“智慧大脑”生态环保平台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对归集的相关水质、空气监测数据进行无差别共享。

(3)关于项目推进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市堤防中心、区水利管理所已推动相关动迁腾地工作,2个项目完成用地手续办理、5个项目的水域和构筑物部分已取得供地批文、2个项目已完成边界确认;区生态环境局已对8个项目进行环评批复;区水务局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约谈,督促进一步规范涉水审批手续办理,2个项目已取得施工方案许可、7个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余7个项目已加快实施进度。

(4)关于资金支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水利管理所已对元荡二期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条款内容,3个项目已约定总监理工程师,确保与投标文件一致;区水务局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约谈,6个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已更新网上实名制系统信息,确保与现场保持一致,2个完工项目已加强相关过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区水利管理所已对3个项目进行登账或修正记账金额。

(5)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超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区水务局已督促相关街镇积极制定方案落实整改。2022年两次出水水质区级监督性监测,与地方标准相比,达标率分别为94.9%、93.4%,已达到市水务局考核要求。2022年已完成60座站点提标改造,剩余56座站点正在加快建设,预计2023年底改造完成。

2.本区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管理及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卫健委已召开老年人体检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2023年度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完成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工作。

(2)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召开专项整治会议,57所学校多发放259.42万元已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的课后服务经费结算中扣除;区卫健委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合同履约;相关镇已支付幸福社区项目款项。

(3)关于民生绩效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相关单位4个项目已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区卫健委已完善AED项目绩效自评依据和AED平台整合;跨域医疗协同互认和智慧分级诊疗体系业务量已有所提升,已完成远程会诊64例,双向转诊381例,全专结合74组;根据“幸福云”系统运营周报,相关指标均有提升;7家幸福社区均已完成设备安装、家具和宣传展板布置。

3.本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政策制度制定不够完善的问题。区农委、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青浦区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都市现代农业项目资产管理;区农委督促各街镇及相关单位制定资产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工作,目前各街镇和单位正在制定中;区农委已会同区财政局商量形成新一轮产业化实施细则,并已征求产业化领导小组意见,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

(2)关于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农委已会同区财政局向市农委申请终止“现代农业有机肥配套中心”项目,并委托律师采用律师函告知建设单位;起草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逐步规范代建项目建设、招投标等工作;区财政局已会同区农委优化贷款贴息(贴费)补贴申报时间及审核流程,并于市农委补贴批复下达后完成资金拨付;区农委对目前在建且已滞后的项目已向市农委申请延期至2024年5月;并会同区财政局将已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申请上报市级部门。

(3)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农委已对建设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其规范财务核算,相关单位已进行账务调整;2023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资金2615万元,年中调减预算150万元,截至10月底,区农委已执行1169.7万元,资金执行率47.45%,剩余资金待市农委、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决算批复后执行。

(4)关于项目绩效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农委已至项目现场对相关合作社进行指导,并推动合作社与科研单位产学研合作,发挥项目效益。

4.本区2021年至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并报送区财政局备案;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已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区卫健委已要求各单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完成2023年度公开招标;区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加强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监管,确保公示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近期3个中标公告已要素齐全。

(2)关于行政效能和管理效果有待加强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将随意变更的235家二级供应商全部撤销,还原为投标文件确定的146家,并对备案审批流程提级管理,由教育综合事务中心初审、区教育局复核;对未按要求称重验收的31所学校下发整改通知单,相关学校已按要求每日称重验收;修订《青浦区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明确生食配送按实际称重结算;约谈招标代理机构,明确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区机管局下属政府采购中心已对物业采购项目增加报价分值。

(3)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城管局在编制2024年预算已按照拆除难度、排摸面积进行编制;2023年户外广告整治项目,已根据实际点位、面积情况核实金额,并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区建管委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青浦永安行公共自行车项目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后资产移交至区建管委入账;目前多收的16.78万元已划转至区建管委专户。

(4)关于项目绩效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机管局正在对我区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明确并细化收费标准;区融媒体中心、区人社局已将具体数量、人次指标纳入对应项目绩效目标。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关于第五届进博会配套项目、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洲站-西岑站)征地补偿相关费用等2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已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和财务监理资金监管、建立专人巡检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搬迁腾地和动迁安置工作,督促财务监理及时审核相关协议,档案工作落实专人管理。

2.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面

(1)关于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修订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召开工作会议强调规范建设程序,对涉及问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施工单位,要求严格落实现场作业人员网上实名登记;积极推进项目验收和竣工备案工作,6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练塘镇村庄改造项目正在办理消防验收和规划验收。

(2)关于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4个概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格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向区发改委提交概算执行自查整改报告,并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初步设计概算编制;28个多计工程成本的项目已全部按实调整工程结算款项。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约谈房地产评估公司,要求评估报告要素完整;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加强对新开项目的进度管理;总结分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的原因,加强内部管理,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7个项目按实际收支调整账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完善竣工资料,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和保存。

(4)关于参建单位履职不尽责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督促财务监理及时出具补充审核意见;对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的招标代理进行约谈。

(5)关于项目投资绩效管理不善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查找分析原因,把关建设内容必要性及可行性;督促施工单位修复渗水处外墙立面、修补破损屋面、翻挖重筑厚度不达标道路、粉刷斑驳墙面、补种苗木。

(五)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管企业资产审计方面

(1)政策和监管职责落实存在不足方面

①关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不严的问题。工业园区已制定《招商平台管理制度》,明确招商平台准入条件、集体决策程序等内容,后续经园区党委会决策原则同意2家企业超基数部分扶持;清理5家未在园区注册的招商平台,其中4家已注册在园区、1家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

②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尚待加强的问题。工业园区已完成2023年特保费项目招投标工作。

③关于土地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农业园区已收回超范围发放的扶持奖励2.12万元,制定新的土地转租价格方案,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督,杜绝转租现象。工业园区分三类管理企业,明确要求对高耗低效企业直接清退;规范土地出借管理,4家公司已补交保证金或已归还土地;8个未履约项目中5个已上报区经委进行达产认定或申请延期达产,1个未能达产的项目已向区经委申请按土地出让合同履行,中军哈工项目已停滞,言诺项目已走司法程序。

④关于监管职能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工业园区对安全、环保隐患已完成整改99.7%,余下隐患已上报执法部门督促整改;青浦投资公司已收回多免租金1.6万元。

(2)风险管控及财务管理不到位方面

①关于风险管控仍有不足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减免的社保费9.33万元、按规定进行印花税计税或贴花29.37万元。

②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清理往来款8394.44万元、收回租金6.7万元,并规范会计核算。

(3)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够扎实方面

①关于合同管理较薄弱的问题。5家企业对免租金协议实行后续跟踪管理,梳理合同建立台账,规范合同签订。

②关于资产管理及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的问题。农业园区利用闲置设备开展市民农业休闲体验活动;工业园区已加强自有闲置房屋管理,按需及时调整租入房屋资产;相关单位已对外出租闲置经营性房地产,涉及房产均已办理产证,清理盘点固定资产,将完工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相关单位已对18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在建工程5.6亿元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实施标签化管理,处置闲置资产,修正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等。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减量化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重固镇4个项目完成验收,镇财政已收回2个已终止项目减量化补贴资金167.55万元。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保护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重固镇与相关村补签订土地流转协议3份; 制定《重固镇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165个未处理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重固镇福泉保洁公司已与6户企业签订收运协议,对11户还在合同期的企业上门对接收运签约服务;重固镇已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应收未收土地流转费。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尚余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涉及债券资金未能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政策制度制定不够完善、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事项,主要原因是部分问题整改工作已启动,但仍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或需结合当年度相关工作来推进;部分问题需要建立完善制度、多部门协调沟通、履行报批程序等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安排。区审计局将严格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依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对后续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检查,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更好服务保障青浦改革发展大局,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浦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