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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动公开

2024.12.24

关于青浦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共对各类审计报告作出15次批示,要求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发现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要深入剖析,找准根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六届青浦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抓好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审计闭环管理机制。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听取《青浦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压实责任、加快整改,按照整改时限和要求严肃整改,做到即知即改、边审边改、以审促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分管区长召开青浦区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做到限期整改。 

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动态跟踪审计整改进度,年内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单位开展调研,督促相关单位抓实抓细审计整改举措,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审计部门全面落实审计署、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依法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整改认定标准,坚持对账销号;修订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管理办法,落实审计整改分类要求,完善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区委审计办审计重大事项督促办理实施办法,构建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修订预算执行管理、经济责任履行、投资建设管理三个风险提示清单,年内赴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徐泾镇、青发集团、新城公司等单位加强内审、整改、风险防范等方面指导或开展专题培训11次。

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实施整改。截至1115日,审计整改情况总体良好,《青浦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共480个,已整改478个,正在整改2个,问题整改率99.58%;涉及违规、损失浪费和管理不规范金额9.39亿元已整改,资金整改率100%;分阶段整改类问题4个、持续整改类问题3个,相关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改中。通过审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避免和挽回损失1.69亿元,推动建章立制8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有效落实整改。

1.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

1)关于违规或超比例收取涉企保证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召开业务培训会,指导预算单位规范保证金收取比例及范围,涉及涉企保证金已由预算单位退还。

2)关于预留政府保障养老床位空置率较高兜底线的保障职能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完成《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建养老服务设施机制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建立保障床位数量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养老床位利用率。

3)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预存公务用车加油费超正常使用量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调减相关单位年度公务用车加油预算,同时在《2024年度青浦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中设置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考核项,加强监管。

2.财政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方面

关于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上缴区财政的问题。凌焱燃气公司已将312.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区财政

3.对预算部门及单位财政监督管理方面

关于财政历年暂付、暂存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对暂存款开展梳理,排摸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结余情况以及后续资金需求情况;下发《关于我区历年暂付款资金清理的工作通知》,对所涉历年暂付款回收清理工作作出布置。截至目前,已清理历年减量化结余款、S26道路腾地结余款等暂存款1.23亿元,其余计划于整改期限内完成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召开全区预算编制布置会等专题会议,督促预算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落实整改。区民政局、区生态局等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1.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将新增收支纳入预算范围,同时清算决算报表数据,确保决算收支真实、完整。

2.关于财政资金未及时统筹、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以前年度转制结余款、利息收入等122.64万元上缴区财政或返还原渠道;区财政局设立预警机制,通过事前拦截方式规范单位同名账户间资金的划拨行为。

3.关于成本控制不严格、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预算部门已收回多付款项4.03万元,并注销相关人员公务卡。

4.关于单位内部管理不完善的问题。1个预算单位已修订《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5个预算部门和10个预算单位已通过严格审核合同、完善业务流程等方式规范合同签订、资金拨付行为。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绿化市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房管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镇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分类施策,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问题整改。

1.本区2020年至2022年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每月交互建筑垃圾处理项目信息,在招投标环节落实监管措施;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城运中心、街镇,通过“一网通管”场景建设、卸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记录数据共享等措施,落实卸点流量流向管控;区绿化市容局修订《青浦区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青浦区联合打击非法倾倒渣土工作机制》,完善装修垃圾处理监管制度,重新评估处置单价,落实集中处置要求。

2)关于建筑垃圾处理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建管委要求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再生处理企业对每批建筑废弃混凝土清运量进行确认,并签订《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合同履约情况表》,形成闭环管控;4个街镇通过完善制度、审查管控、组织学习等方式,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工作;2个镇明确新的指导价和集体决策程序,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完善结算机制;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采取严管措施,落实《青浦区垃圾清运车辆进入区属垃圾末端设施管理规定》。

3)关于装修垃圾计量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各街镇在用的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地磅均已实施强制检定;夏阳街道落实专人负责垃圾清运单据印制、保管、领用、核销工作;香花桥街道开展清运数据核查,清运公司已退款52.36万元,地磅已停运;华新镇使用标准车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清运公司已退款36.1万元,地磅已停运;3个街镇已按招投标及合同约定计量、结算清运处置费,并通过完善制度、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关键环节管控。

2.本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就业促进中心追回一次性扩岗补35.1万元,对相关科室及人员通报批评,将相关企业列入风险预警名单;制定《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就业资金监管,126家企业实际用工和32家劳务派遣公司补贴资金分享情况开展检查,18家劳务派遣公司已将滞留补贴14.51万元结算给用工单位。

2)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香花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已收回补贴资金36.24万元,并将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项目纳入市级“互联网培训监管平台”加强管理。

3)关于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区人社局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收回补贴资金0.83万元,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201人。

3.本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长护险政策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医保局对重复结算、死亡人员、打卡异常等情况开展自查,追回资金33.53万元;区医保局对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加强分类管理,对违规机构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同时建立大数据预警平台并投入使用,实现事中监管、做到及时提醒;区民政局通过区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比对、政策宣传等手段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长护险个人自负部分补贴,各街镇已将535.91万元补贴拨付至护理机构或个人。

2)关于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民政局对本区申请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操作口径进行部署;白鹤镇、练塘镇、金泽镇逐步将符合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象纳入服务范围,并完成新一轮招投标手续;重固镇督促第三方服务机构将相关资金全部用于服务人员经费;朱家角镇、金泽镇完成追缴资金15.68万元;区民政局对各街镇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补贴申请、受理和审批培训;区民政局对重复签到疑点数据进行排查,追回违规资金26.94万元。

3)关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政策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区卫健委要求评估机构不得安排评估员同时参与同一申请人的初、复评等工作,督促评估机构严格执行评估标准、提高评估质量、不得倒置评估程序,各机构均已执行3家评估机构已完成相关老人评估费用退费工作,落实专人做好评估档案的收集、整理、核对和归档工作,清理证件过期人员并开展定期核对,同时已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做好评估费用登记;区民政局已通过大数据中心获得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自负部分补贴对象名单,并下发至各街镇开展申报。

4.本区“两旧一村”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区房管局已配合区更新办形成《青浦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3-2025年)》,区两旧一村专班制定了《上海市青浦区两旧一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徐泾老集镇城中村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已完成报批;赵巷城中村项目正在推进招商工作。

2)关于项目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城中村项目主体已完成合作协议签订、完善征收补偿方案报批程序;徐泾老集镇城中村项目A1c-09地块已出让,其余3幅地块正在推进出让前准备工作;重固镇1幅地块已制定出让计划,预计2024年底出让;徐泾老集镇城中村项目安置房正在加快办理竣工手续,华新城中村项目安置房已取得安置房市级项目认定;朱家角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已签订安置房源购房协议;徐泾镇、重固镇正在推进相关公建配套项目建设和移交工作。

3)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严的问题。相关街镇对班子及财务人员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培训;2个城中村项目已对重复列支的财务监理费进行清算;相关城中村项目、旧住房改造项目完成过渡费支付,并优化支付流程。

4)关于环境效益有待提升的问题。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于审计期间向相关街镇下发拆房垃圾收储运工作提示,相关街镇已开展内部教育和拆房垃圾处置培训工作,西岑城中村项目完成拆房垃圾处置手续。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关于第六届进博会配套项目、环城水系三期、上达中央公园南园(一期)、上海示范区线工程青浦段征地动迁费用、汇金路(盈港东路-北青公路)道路改建等5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单位已支付相关工程款、退回劳力安置费、加强进度时效监管和会计核算、加快资金拨付、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和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完善征收补偿协议、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全过程控制;华新镇已形成征收补偿补充方案,明确相关补贴标准,并向区征收指挥部报备;华新镇、金泽镇水工工程已立项,待项目正式实施后调出超范围列支水务征地补偿费。

2.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面

1)关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强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建设程序,对涉及问题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环境保护设施和拨付农民工工资至专用账户等,淀恩路项目正在办理规划验收尚未完成竣工备案。

2)关于项目投资管控不严格的问题。14个概算编制偏高、执行不规范的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已向区发改委提交概算执行自查整改报告;46个多计工程成本的项目已全部按实调整工程结算款项。

3)关于项目建设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加强对新开项目进度管理;总结分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的原因,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按实际收支调整账务;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完善竣工资料;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设计变更流程。

4)关于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督促财务监理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对招标清单编制不准确的招标代理、成果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监理和勘察单位进行约谈。

5)关于项目投资绩效管控不力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查找分析原因,加强项目投资绩效管理,避免增加成本,提高绩效自评价报告准确严肃性;督促施工单位修复松动健身器材和红白警示桩、修补开裂散水坡、粉刷斑驳墙面、补种苗木。

(五)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管企业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新城公司及13户下属子公司已清理银行账户23个;现代农业园区解除未经审批的招聘人员17人;文旅集团修订《上海青浦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货物和服务采购(分散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下发各子公司要求参照执行。

2)关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西虹桥公司、青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已严格预算编制,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计划,按月度核对请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情况;新城公司、青发集团、现代农业园区、文旅集团等下属13户子公司已完成账务调整、补齐附件、人员社保关系划转、收回历年超范围报销费用等。

3)关于房屋、设备资产管理不当的问题。新城公司、西虹桥公司、工业园区、青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收回租金870.62万元,现代农业园区下属储备粮公司支付租金欠款229.6万元;现代农业园区结合园区“农文旅大公园”建设,利用原有蓝莓酒生产设备,在现场开设蓝莓加工参观等环节;农业园区下属储运公司利用原有设备开展米粉加工生产,积极拓展米粉销售市场。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相关单位已终止未按规定报批的出租行为;对相关信息化项目补计入账、申请报废处置,申请调拨电脑;清盘固定资产,补贴标签,完善资产信息系统。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未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徐泾镇制定《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及设施房使用的管理意见(试行)》,6处耕地已复垦,14处设施农业用地已恢复农业生产单位和农业生产功能使用

2)关于个别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徐泾镇已约谈项目主要负责人,指定镇财政所安排专人加强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并督促第三方公司建立苗木补种台账和人员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3)关于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徐泾镇已终止原土地流转合同,并按规定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45.41万元;已收回15笔欠缴农村土地及厂房租赁费230.17万元,4笔租金欠款2291.01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1处房屋签订补充协议调减租金10万元;徐盈菜场已取得排水许可证,同时安排专人监督垃圾分类及投放。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目前,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4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持续整改类问题均未到整改期,立行立改类尚余2个问题到期仍未整改到位,主要涉及示范区线征地动迁华新段部分补贴标准尚未获批、淀恩路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不及时等事项,上述问题均已采取措施推进整改。

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对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审计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浦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