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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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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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服务两大国家战略,发扬“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切实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实现我区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财政运行稳中有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增效。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亿元,同比增长1.4%。围绕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大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出台“青浦惠企17条”,有效落实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援企稳岗等政策要求。着力服务两大国家战略,华为研发中心及长三角智慧互联网医院等示范区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圆满完成第三届进博会服务保障,溢出效应持续放大。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有力。优先“三保支出”和重点民生项目支出,进一步加大节能环保、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力度,2020年分别增长60.11%、21.13%、7.81%、4%。完成28项教育综改试验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全覆盖,民生保障不断夯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三公”经费压减幅度达23.75%。
——财政管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动力不断增强。规范区、镇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深化国资管理,探索“公物仓”管理模式调配闲置资产,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审计力度逐步加大,整改工作成效稳步提升。截至审计报告日,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制定完善制度10项,促进增收节支3305.93万元,核减金额9056.36万元,整改率为98.69%。对2020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即知即改,已促进增收节支3195.74万元,核减金额8486.41万元。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审计了区财政局编制的财政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3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283.6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89.71万元,支出5564.78万元,累计结余结转229.42万元。
与区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差异。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三本预算收支决算基本完成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预算调整,决算收支、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财政专户补贴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及社保专户分别安排的“水稻种植补贴资金”“万人就业补贴资金”未纳入区农业农村委、水务局等部门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455.78万元。
2.街道不可搬迁设备拍卖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2020年底,三个街道在减量化或动迁过程中,回购的不可搬迁设备拍卖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26.8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动态调整后预算执行仍不够到位。35个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动态调整后平均执行率仅56.69%,其中:6个项目未执行,9个项目年底预算调增执行率仅46.5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国有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青浦保安公司2019年少确认当年利润,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53.9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充分利用数据审计,对区本级47个预算部门及288个所属单位55项重要事项进行全覆盖分析,同时重点对区发改委、公安青浦分局、区司法局、区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夏阳街道等6个预算部门及12个所属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厉行节约,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
(一)预算编制、执行力度不够到位。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个部门分别存在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协管员社保收入未纳入当年收入预算的情况。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1个部门及所属1个单位的10个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至资金具体用途。三是预算执行不够到位。4个部门和1个单位的13个项目平均预算执行率仅57.68%,3个项目预算调增但执行数仍低于年初预算。
(二)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不够严格。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到位。1个部门及所属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奖励费、将社区保安日常管理经费等以拨代支转入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提升。3个部门和1个单位的97个项目已完工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个别部门未及时清退质保金499.61万元。
(三)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政府采购方面,1个部门和24个单位物业管理等服务类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资金管理方面,10个部门和29个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或上缴;个别部门应收未收三处基站租金16.91万元。购买服务管理方面,1个部门和1个单位的6个服务项目未经批准分包、未按招标需求配备安保人员、供应商无相应资质等;5个部门购买服务项目合同要素不全、应签未签、管理费及税费约定比例差异较大等;4个部门和1个单位的9个项目服务期早于合同签订日、较合同约定时间提前支付全款等。公务卡管理方面,3个部门和4个单位未按规定为8名已调离或已退休人员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公务卡报销不及时、未按规定使用现金等。财务核算方面,21个部门和63个单位社会保险缴费专户余额未计入“银行存款”日记账、部分现金收支未在“现金”科目反映等。
(四)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3个部门和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实行标签化管理、账实不符、宣传物资未建立台账等。二是1个部门及所属2个单位报销审批不严格、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在租赁平台租用、巡逻车保管不到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同步审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我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至2020年底我区安排新增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指标22.61亿元,批复下达171个预算单位、乡镇及公司,涉及249个项目,其中已支出20.89亿元,涉及245个项目,尚未支出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
审计结果表明,青浦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安排的项目基本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解决实际困难,体现了疫情防控和纾困导向,有效保障疫情防控,解决了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具体困难。但也发现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以前年度竣工项目、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支付、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至2020年底,相关单位已通过重新分配、加快拨付等全部整改。
(二)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专项审计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年初结余2.22亿元,当年筹集和安排财政资金7.22亿元,支出6.91亿元,年末累计结存2.53亿元。截至2020年底,本区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已完工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2019年度10个美丽家园项目当年均已完工,但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2.部分公租房、廉租房空置。截至2020年底,本区27套廉租住房、347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时间超1年以上。
3.个别老旧小区改造未及时申请和调整建设规模。2020年个别老旧小区设施改造项目,方案征询未通过,改造项目停止实施,但相关单位未及时申请和办理调整建设规模。
(三)本区省界断头路建设项目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21年3月,盈淀路、复兴路、东航路等3项工程已完工通车,外青松公路、胜利路等2项工程在建;上述项目已完成投资15.44亿元,区财政已支付15.33亿元,其中市级补贴资金11.1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程序执行不够严格。一是复兴路工程概算外绿化苗木动迁未向原审批部门履行报批程序,已支付动迁补偿款204.66万元。二是盈淀路工程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三是复兴路工程已完工通车,但公安检查站内设备、信息化系统未投入建设。四是外青松公路工程动迁进度滞后,12户居民尚未签约,影响后续施工。五是东航路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合同档案资料未集中管理,31项合同缺失。
2.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5个项目的代建单位未及时记账,收支分别少计2.33亿元。二是盈淀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不准确,多计完成投资额116.28万元。三是复兴路工程动态投资控制分析表不准确,漏计、错计费用4项。
3.环保规定落实不够及时。一是盈淀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申报的污水管线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但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环保手续,且已完工通车两年多仍未完成环保验收。二是东航路工程、复兴路工程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1月完工通车,但未开展环保验收。
(四)本区2019年至2020年村级财务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两年内全区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的收入为23.44亿元,支出20.8亿元,结余2.64亿元,至2020年底,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81.75亿元,负债61.38亿元,净资产20.37亿元。本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强化工作措施,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得到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使用不合规。2019年至2020年,朱家角镇将财政转移支付拨入的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706.31万元,用于应由镇承担的土地补偿利息等相关费用。
2.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村级预算执行不严格,经抽查,有86个村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收支超预算的问题。二是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完工后未结转、超合同金额支付等问题。三是现金管理较薄弱,111个村月库存现金超3000元的限额。四是土地流转、资产管理不规范。11个街镇土地流转费、村级资产出租收入应收未收,分别为3585.26万元、6357.68万元;2.74万亩土地未纳入流转平台统一管理;部分资产未及时清理。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20年共对172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6项,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不断推进项目建设,逐步规范建设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够到位。一是蟠臻路(崧泽大道—蟠中路)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二是7个完工项目未通过环保专业验收等已投入使用。三是6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完成竣工备案。四是朱家角镇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未经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2.项目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7个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格,涉及金额4.42亿元。如新建秀源路初中等2个项目增加概算外项目未经审批,涉及金额331.55万元;青浦新城一站大社区56A-15A地块公交首末站项目总投资超概算25.23万元,超概15%。二是136个项目多计工程成本,多计工程款和待摊费用8370.13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一是35个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未单独核算、未反映项目全部收支、未按规定聘请财务监理等问题。二是合同管理不到位,1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9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主体、金额、时间、履行期限不符合规定等问题。三是34个项目未按期开竣工。四是143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如盈港路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工程编制工作长达近6年。五是14个项目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保存建设项目资料。六是3个项目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时存在动迁评估报告要素不充分、未区分有证和无证房屋等问题。
4.部分参建单位不够尽职。一是15个项目291笔资金未经财务监理审核已拨付1.62亿元、14个项目176份合同财务监理未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二是2个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涉及1180.76万元。三是青西郊野公园启动区景观深化项目工程监理现场签证依据不足。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开展了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长三角智慧医院项目、夏阳街道及盈浦街道2020年美丽街区整治项目等4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出具阶段报告1份、跟踪建议函3份。
主要揭示了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会计账册未完整反映实际收支情况,涉及金额10.83亿元;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比例低于标准,监理通知回复单无复查意见,质量验收资料缺少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监理机构盖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变更审批手续不完整且未认真履行带班职责、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由施工员或标准员代签、现场安全消防不到位;前期管线搬迁资料收集不及时;管线搬迁工程和主体工程进度滞后。
长三角智慧医院项目存在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财务监理对合同审核不及时、建设工程资料收集不及时等问题。
两个街道2020年美丽街区整治项目存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遮盖、部分已完工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盲道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等问题。
五、审计建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贯彻国家政策落实。一是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持续推进落实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工作要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对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及时收缴,确保预算收入完整。二是深化“过紧日子”理念,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各部门、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提高效率的同时强化制度落实。
(二)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增强改革创新工作动力。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政府性投资等项目预算管理,根据项目实际用款计划合理安排预算,加快推进项目运行,促进项目动态调整有效性。二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管理,有效清理往来款项,全面清理完工未决算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各预算部门和单位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资产、物资、合同等制度管理落实。
(三)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强化程序与管理合规性。一是增强法治意识,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规章制度。二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各参建单位建立有效的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控制现场质量,防范安全隐患。三是提高协调管理能力,明确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权责划分,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备案、结算、决算等工作。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相关主管和职能部门积极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区审计局将继续抓好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促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重大实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