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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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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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审计局
2020.12.0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助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我区政令畅通、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青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服务和保障。
2019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抢”的意识、“拼”的勇气、“实”的作风,全力服务两大国家战略,抓落实、抓推进、抓突破,推动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总体上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保持经济社会向好发展,财政收入稳中有增。2019年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19亿元,同比增长2.01%。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启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持续放大进博会效益,高质量引入科技、信息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华为研发中心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成大数据资源平台一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聚焦重点领域保障民生,财政支出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保支出,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分别增长103.95%、42.68%、42.36%、26.87%;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三美丽”项目,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环城水系公园基本实现全线贯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区本级一般性支出预算压缩13.6%。
——推进财政体制促进改革,财政管理深化完善。基本形成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框架,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实现区级预算单位电子化支付全覆盖,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区管国有企业下属公司改革,完成市场化改革3家,关闭、划转、合并35家。
——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效能,审计整改扎实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严肃开展追责问责。截至报告日,促进增收节支1.01亿元,推动建章立制13项。纪检部门调取审计报告17份,目前已给予8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财政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根据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30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165.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092.64万元,支出6394.06万元,累计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与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差异。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三本预算收支决算基本完成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预算调整,决算收支、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存在的问题
1.财政过渡账户资金未及时清理。2019年底,区财政局过渡账户中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1044.48万元未及时清理并调入国库。
2.部分污水处理费应缴未缴。经延审发现,区给排水管理所2019年开具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72.26万元,9家自备水源单位至2020年4月底仍应缴未缴。
3.土地储备资金收缴管理不够规范。经延审发现,一是赵巷商业商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出租储备土地,租金82.38万元未上缴镇级财政。二是新城公司至2019年底土地储备结余资金78.2万元未上缴区财政。2020年出租的储备土地,未按规定纳入区统一管理,且未按区土储中心要求收取租金。
(二)重点支出存在的问题
年末下达的部分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较低。区财政局根据区发改委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于2019年11月、12月对9家预算部门及单位、区管国有企业共28个政府性投资项目,下达预算指标净额2.97亿元,指标执行率均低于50%,未执行金额2.14亿元。
(三)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财务监理服务机构监管不够到位。40个项目未在一年内出具审价报告;经进一步核查,财务监理服务机构在审价过程中资料催收不及时、不规范,65个项目未在6个月内收齐资料;17个项目收齐资料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价报告。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挖掘收入潜力,加强各项财政收入征缴检查,强化动态监控,确保各项收入依法及时、准确、足额上缴;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协同区发改委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科学预算、合理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监理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制度及各项财政财务制度有效落实,切实提升预算部门及单位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对区本级50个预算部门及296个所属单位28项重要事项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对区教育局、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原区网格化中心等5个预算部门及22个所属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区总工会及1个所属单位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
(一)预算编制、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区教育局等3个部门和132个单位的579个性质类似且用途相近的预算项目名称表述不统一、9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个项目未细化至资金具体用途等,涉及金额346.25万元。二是区建管委等3个部门和7个单位的4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金额3.1亿元。三是区教育局及下属85个单位一季度组织实施的180个项目在四季度集中支付且一次性支付比例达80%以上,涉及金额2亿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区总工会等2个部门和4个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核算不准确、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等,涉及金额31.28万元。二是原区网格化中心等3个部门和56个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上缴、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企保证金未按规定及时返还等,涉及金额5407.06万元。三是区建管委等4个部门和1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实行标签化管理、账实不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未及时更新、核算不准确、未经批准出借设备、宣传用品台账登记不完整等,涉及金额375.49万元。
(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区人社局等8个部门和9个单位印刷费等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03.11万元。二是区城管执法局等26个部门和54个单位未按规定对232名调动或离职等人员办理公务卡变更手续、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公务卡报销不及时等,涉及金额15.76万元。三是区水务局等11个部门和20个单位生育妇女重复领取的产假工资未及时收回,涉及金额157.2 万元。四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2个单位公务用车未执行定点维修,涉及金额15.63万元。五是区总工会帮扶救助资金支出审核不严格、公示程序不到位等。
(四)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原区网格化中心等2个部门和1个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3份合同服务期限早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日期、未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开具房屋租金等,涉及金额91.05万元。二是区农委等10个部门和49个单位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中支付摘要内容填写不规范,涉及金额189.49万元。三是区生态环境局等3个部门和86个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团体会费不合规等,涉及金额26.85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均衡性;继续加大对部门历年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及时清理收缴结余结转资金及往来款;加强政府采购、公务卡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有效规范资产、合同及票据等管理行为。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9年,区审计局共对37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建章立制3项。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但审计也发现: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一是7个项目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不合规。如盈港东路北侧地块新建配套工程未经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和监理单位,涉及金额111.91万元。二是15个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三是24个完工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环保专业验收等已投入使用。
2.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一是62个项目工程概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严格,涉及金额12.45亿元。如2017年市政消防栓改造工程,单项工程间调剂未经审批,涉及金额389.98万元。二是289个项目多计工程成本,多计工程款和待摊费用9003.86万元。
3.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较薄弱。一是85个项目存在财务未单独核算或未反映项目全部收支等问题。二是3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超付金额1027.96万元;西虹桥商务区蟠中路一期改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金额小于中标金额、合同协议未响应招标文件;11个项目未严格实行财务监理与招标代理、代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回避制度。三是280个项目建设单位未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四是15个项目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保存建设项目资料。
4.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37个项目255笔资金拨付未经财务监理审核,涉及金额5644.47万元。二是19个项目209份工程相关合同,未提供财务监理书面审核意见。三是11个项目招标代理对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1603.16万元。四是诸光路通道新建工程先期实施段等2个项目工程监理对现场部分工程签证审核不完整。
5.部分项目绩效管理未达预期目标。一是48个项目未按期开竣工。二是2个项目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成本增加84.8万元。三是青浦区崧泉路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路面存在多条裂缝,且因公路交叉口未通过上海市路政局开设道口要求,导致道路未开通、道口未通。
(二)重大项目及进博会配套保障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区审计局开展了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青浦区环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金商公路道路改建工程3个重大项目及进博会配套保障项目跟踪审计,出具阶段报告4份。主要揭示了相关工程及项目动迁难等因素造成征收工作未按计划完成、部分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批准已实施、部分景观绿化工程未提供变更蓝图或设计变更单、动迁费超概算未经审批、现场树木搬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提高建设管理的质量和水平;重视完工未结算项目清理,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结算等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美丽家园建设管理及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8年至2019年美丽家园建设管理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项目”23个,计划投资7.38亿元,已投入资金3.8亿元。审计调查了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公司等6个单位美丽家园相关建设资金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9年底,本区累计完成141.62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基本解决小区房屋渗漏水、给排水、道路破损、停车位缺乏等急需改造的问题。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政策效应未充分发挥。一是年度计划安排不够合理,3个小区分年分批实施零星改造;2018年度6个旧房改造、二次供水等项目未同步实施;个别旧房改造项目与美丽街区项目存在部分交叉重叠。二是6个零星改造小区或住宅未实现公共区域改造全覆盖。
2.部门履职不够到位。一是9个改造小区575棵树木调整未完成行政许可,且迁移树木后续处置方案不明;雨污分流工作未经区水务局验收,2个小区改造后存在雨污混接或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个别小区存在违章搭建问题。二是通过六方验收的小区依旧存在个别屋顶漏水、楼道墙面粉刷剥落、污水外冒等问题;13个项目未按期开竣工。三是部分合同要素不全;审计期间未提供施工、监理单位考勤记录、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监理小结、施工小结不规范等。
3.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资金转入专户前产生的利息收入10.56万元未纳入专项账户核算;代建单位账面未完整反映实际支出情况,涉及金额1485.15万元。二是个别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挤占其他项目资金166.58万元。
4.长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小区改造完成1年后,绿化遭大面积破坏,居民用于临时停车、种菜;电瓶车充电存在高空飞线;5个小区充电桩附近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停车位挡住消防栓、楼道堆物等,存在安全隐患。二是38个旧房改造小区未设立维修基金专项账户;25个已设立维修基金专项账户中7个小区维修基金专项账户余额已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未及时续交。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雨污分流、架空线入地等内容;加强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小区长效常态管理,逐步引导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协商机制;落实培训和考核,提高基层自治共治管理水平。
(二)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8年至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两年内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2个,计划投资6.2亿元,已投入资金2.11亿元;区镇财政投入设施运行资金3338.06万元。审计调查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2个部门以及朱家角镇、青发集团等4个街镇、区管国有企业相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9年底,本区累计完成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治理7.2万户,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486个,治理覆盖面90.68%;在建项目基本覆盖剩余未治理户数,基本能实现2020年本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的目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建设规范落实不够到位。一是12个工程设计依据的进水水质指标不完整,存在超标排放风险。二是个别工程设计未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说明人工湿地除磷填料技术参数,除磷效果未知。三是个别工程竣工未按设计水质指标通过区水务局验收。
2.设施运行监管不够到位。一是重固镇、朱家角镇、香花桥街道等3个街镇设施养护项目未按专业技术管理要求细化养护内容,造成工作量核实缺乏依据。二是区水务局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监督监测缺少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水质采样点未按规定由区环境监测站核实后确定。三是朱家角镇、重固镇未按规定对179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开展出水水质监测,且重固镇未将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要求列入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考核内容。
3.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代建单位上海青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出入账不完整,涉及金额1.18亿元。二是10个街镇已建成设施未按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涉及投资12.42亿元。三是朱家角镇2013-2016年度4个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金额3389.74万元,完工时间最长已达6年。
4.设施运行效果不够理想。一是两年内4次监测有204座次处理站出水水质超标,涉及7个街镇,其中80.88%座次位于水质敏感区。二是重固镇3个处理站分别存在应纳未纳农户、河水倒灌、污水溢流等问题;朱家角镇个别处理站被村民复垦种植,丧失处理功能。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街镇加强设施进出水水质检测,建立水质数据库;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倒逼机制,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摸实际运行户数和设施保有量,合理测算设施养护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养护计划,按实结算,保障资金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区审计局配合上海市审计局对我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款捐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全力支持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审计情况看,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疫物资管理办法》等关于经费保障、防控管理、物资采购以及内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深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强化履职担当,全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并根据闭环管理要求,已提交区财政部门研判。相关主管和职能部门积极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区审计局将继续抓好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促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重大实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