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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审计局

2019.11.1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助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深化财政、投资、民生、环境、绩效、企业审计,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聚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2018年各部门、各单位以“抢”的意识、“拼”的勇气、“实”的作风,抢抓机遇、挂图作战,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上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03%,经济动能、经济效益、经济结构整体趋好。不断深化完善青浦发展的战略体系,抢抓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机遇。轨交17号线的“新干线”效应日益凸显,“三大两高一特色”主导产业加快集聚,“一带三中心”科创布局扎实推进。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加大财政民生投入,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36.73%、30.87%、18.57%、8.68%。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初见成效。区、镇、村集体经济帮扶“造血”平台项目有序运行,两轮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资金规模达9.92亿元。

——财政管理不断规范,财税改革日益深化。出台《推进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探索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隐性债务甄别核实工作,锁定本区政府隐性债务底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定《青浦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审计成果有效显现,闭环管理逐步完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加强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整改,严肃开展追责问责,主管部门给予34名直接责任人党内警告、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区审计局积极探索投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闭环管理。截至报告日,共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6.33亿元,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制度25项。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编制的财政决算草案在上报区政府前进行了审计。根据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决算草案,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309.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9.17亿元,支出78.45亿元,年末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594.74万元,支出4963.58万元,年末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差异。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三本预算收支决算基本完成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决算收支真实,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重点支出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按规定分配落地经济薄弱村帮扶收益,个别镇帮扶收益托底不达标。抽查练塘镇、金泽镇、朱家角镇16个村帮扶收益分配落地情况,至审计日,帮扶收益均留存村经济合作社账面,总计1222.8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村民未及时享受到帮扶收益。朱家角镇拨付至6个经济薄弱村的帮扶收益未达到每村每年45万元目标,还差6.9万元未予以补足。

(二)财政收入存在的问题

部分已开具缴款书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经对区本级预算部门及单位非税收入直接缴交情况审计发现,7个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于2018年开具的罚没款等一般缴款书,至2019年2月,已超过缴款期限但仍未缴库2010.19万元,其中最早到期缴库日为2018年2月。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的问题

部分新增债券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至审计日,第三水厂一期项目债券结余资金227.8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该项目已于2017年底完工且支付完毕。

(四)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够深入。一是2018年个别区级预算部门未按要求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和跟踪评价。二是抽查部分预算部门及单位的11个绩效目标申报项目、25份自行组织绩效评价报告和跟踪评价报告,发现部分项目目标申报信息和评价报告存在要素缺失,填写错误,过于简化,模糊不清,不同栏目填写的信息重复、雷同等现象。抽查的12份绩效评价和绩效跟踪评价报告报送的档案原始资料不同程度存在资料不齐全情况,未见相关的重要合同、财务资料等。

2.镇财区管推进不够到位。经抽查练塘镇、华新镇2018年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发现,一是年初项目预算编制未能细化至二级或三级明细,共涉及579个项目;4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17个项目当年未执行,涉及金额512.41万元。二是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购置空调、硒鼓等4.98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定点维修,涉及金额105.5万元。三是6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销户;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专用存款账户共59笔1396.55万元,至年末未及时使用。

3.预算管理不够到位。经对区本级预算部门及单位部分事项审计发现,一是37家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未将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的物业管理、课题研究等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计4375.85万元。二是24个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编制的“工作经费”、“业务经费”等32个项目2542.61万元,未能细化至二级或三级明细。

4.银行账户清理及公务卡使用管理不够完善。经对区本级预算部门及单位部分事项审计发现,一是截至2018年底,12个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共36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主要是长期不动账户、贷款到期账户等。二是153个区级预算部门及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规定的支出项目,采用报销人员先垫付再由单位零余额或专用存款账户转账至个人银行卡的方式,涉及786条记录202.58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管理,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完整、细化项目预算,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收支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公务卡及现金支付管理,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及时收回债券结余资金,加大推进镇财区管力度,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区民政局、原区文广局、原区旅游局、原区安监局、区残联、原青浦报社等6个预算部门及14个所属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提高,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

1.预决算编制、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区民政局等4个部门和2个单位未将上级拨入经费、历年结转资金及部分支出纳入预决算管理等,涉及金额1212.68万元。二是区残联等4个部门和5个单位的2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涉及金额2015.48万元。

2.财政收支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原区安监局等两个部门未按规定收取、上缴非税收入等,涉及金额70.49万元。二是原青浦报社及区博物馆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专用存款账户未及时使用,涉及金额34.45万元。三是区残联等2个部门和1个单位对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核算监管不够到位,产业扶持补贴未按规定执行公示程序等,涉及金额242.47万元。四是原区旅游局等5个部门和8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实行标签化管理、账实不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未及时更新、宣传办公用品等物资出入库手续不完整等,涉及金额358.58万元。

3.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原区文广局等3个部门和2个单位部分服务项目未实施内部比价程序、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涉及金额75.63万元。二是原区文广局等2个部门和3个单位报销审批手续不够规范、原始票据要素不全、缺少会议培训签到单等,涉及金额11.49万元。三是原区安监局和区民政局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未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定点维修规定执行不严格等。四是原青浦报社广告业务免费或优惠制度执行程序及稿酬支付不够规范。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预算单位完整编制年度预决算,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要求区财政局和预算主管部门加强对预决算、财政财务制度执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督促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经对6个区级预算部门2018年度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当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各部门年度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但还存在部分影响决算完整性和准确性的问题,主要是收支宕往来核算、部分支出未纳入决算报表等。

经审计,上述6个区级部门决算支出不实20.42万元,资产不实13.34万元,负债不实3.53万元,净资产不实16.87万元。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要求涉及的部门及单位调整相关账册和报表。

三、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8年,区委区政府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投资审计情况汇报,促进建立全过程审计闭环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区审计局依据国家、本市相关规定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委托重大项目内部比选、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发挥投资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2018年,共对43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主管部门给予2名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结果表明,政府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加大追责问责。但审计也发现: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一是20个项目存在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不合规等问题。如白鹤镇鹤祥路修复工程应公开招标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涉及金额369.58万元。二是5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三是28个项目在未经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完成情况下已投入使用。四是7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一是128个项目概算执行不严格、编制不准确,涉及金额10.63亿元。二是304个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成本,多计工程结算和待摊费用7872.59万元。

3.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较薄弱。一是98个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未能按项目单独核算或账册未全面反映实际收支情况。二是青浦第二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等27个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超付金额3054.37万元。三是306个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4.部分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青浦新城一站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商品房基地C地块商业配套等94个项目涉及838笔资金未交财务监理审核已拨付,金额合计3.67亿元。二是79个项目1108份工程相关合同无财务监理书面审核意见。三是16个项目招标代理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准确,涉及金额3236.18万元,不利于项目投资控制。

5.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善。一是101个项目未能按期开竣工。二是9个项目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成本增加1286.69万元。三是朱家角镇轨交17号线绿化迁移工程因施工期间正值高温天气,轨交17号线施工造成苗圃周围出水口被封堵形成苗圃内积水等原因,导致迁移苗木死亡率偏高。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开展了崧泽高架西延伸工程、区环城水系整治工程二期、金商公路道路改建工程等3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出具阶段报告3份。主要揭示了未提供大额资金存管的集体决策记录、前期苗木搬迁管理不善、征收补偿费核算不准确、项目施工方案未报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账面漏记动迁款支出、工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通过剖析常见问题产生原因,促进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加强追责问责,积极消除承诺整改,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投资绩效。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本区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7年至2018年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两年预算安排11.7亿元,实际拨付11.28亿元,涉及补贴企业1539家、个人979名。审计调查区经委等9个部门,工业园区等2家区级公司以及白鹤镇等5个街镇相关的产业资金。结果表明,产业扶持工作有序开展、审批流程不断规范、项目预算执行较好、扶持效果持续提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补贴政策设置不够完善。一是两年内本区28项补贴政策中的63项子类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未按本区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推进生活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等5个新业态的扶持工作。二是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和企业评审未引入行业专家,且评审标准不明确、不量化。

2.审核程序执行及把关不够严格。一是区科委未按企业实付租金,仅凭租赁协议,超额认定1家企业孵化场地租用费补贴104.72万元;区体育局对1家企业提供的帆船联赛支出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不够严格,涉及补贴11.37万元。二是区经委以申请企业自行委托取得的审价或审计报告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项目费用认定计算依据不规范;43个会展服务类项目相关专家评审的详细资料未及时归档。

3.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一是区经委对招商经济小区考核后续跟踪不到位,相关镇未对1家已淘汰企业进行精简机构。二是原区卫计委未与44位学科带头人等签订人才激励目标责任书,补贴发放未与考核结果完全对应。三是区人才工作专家名师工作室缺乏过程性评价资料,也未按规定预留20%作为考核奖励,计11.2万元。

4.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一是2017年原地区办、团区委超第三方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委托培训;2017年青浦大学生职业发展培训班比价程序晚于活动开展时间。二是原区文广局在“文化创意产业”管理费用中列支演出门票、法律顾问费等12万元,超出管理费用规定使用范围。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调研,优化扶持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管理;整合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效能。

(二)本区美丽乡村建设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经对本区2017年至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18年底,本区建成美丽乡村镇级达标村119个,区级示范村建成21个、在建19个,市级示范村建成14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计划投资额19.16亿元,市、区、镇三级财政已投入建设资金9.16亿元。结果表明,本区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制度体系,部门积极协调合力推进建设目标,农村村容环境明显改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

1.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规划先行未落实,2017年至2018年,70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未按时完成,至2018年底,全区119个美丽乡村中仅有7个村编制村庄规划。二是本区美丽乡村建设周期与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建设周期基本同步,但未将供水改造项目纳入项目整合范围。三是朱家角镇建新村、林家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未以法定村庄规划为编制依据,且部分规划内容不一致。

2.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金泽镇育田村在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建设推进过程中未随规划变更及时调整建设内容。二是15个项目实施日期早于中标日期;34份合同签订日期等要素不全;1个项目投资配比、投标报价不符合规定。三是5个美丽乡村区级示范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不完善。四是41个区级示范村建设项目未能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

3.资金拨付不够规范。一是4个项目的养护台账等资料不完善,涉及养护资金473.19万元。二是朱家角镇李庄村2018年支付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补贴款150.31万元,无用工单及补偿金额发放确认单等资料。

4.环境保护不够到位。一是2018年度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两次监测出水水质不合格站点分别有20.53%、11.66%,涉及6个街镇。二是练塘镇蒸浦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尚不完善,涉及159户,占比15%,且雨天污水冒溢,影响村容环境质量。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加快乡村规划编制进度,适度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提升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能力,鼓励村民自觉维护建设成果;出台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并将标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规范体系。

对本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区政府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相关主管和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源头管理、督促落实;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全过程跟踪式督查,不断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和实效。具体审计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此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重大实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