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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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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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的建设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重大战略任务为牵引,高质量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有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区位优势更加显现
扎实推进示范区线建设、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大力保障“一厅一片”等重点区域建设,方厅水院上海馆、沪苏湖高铁等项目加快推进,元荡上海段全线贯通,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青浦分院正式启用;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8.8亿元,安排用于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动迁安置房等项目,通过加大重点工程资金投入,持续深化战略布局,为经济发展赋能。
——有效贯彻落实民生政策,社会事业更加优质
深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全年完成新增中央直达资金分配12.4亿元,安排用于养老、就业、义务教育等各项基本民生领域;积极抓好稳岗助企,进一步推动全区就业规模扩大,当年新增就业岗位1.98万个,实现困难人员就业1700余人;进一步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长护险试点,19000余名老人享受居家长护险待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出台“两旧一村”城市更新改造资金额度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健全财政管理政策,预算体制深化改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区与镇(区属公司)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理顺镇(街道)与区属公司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制定《青浦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推广实施方案》,整合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等业务信息;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全力完善整改责任闭环,监督效能有效提升
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的协作配合,就审计问题线索开展多次专题研判及专题讨论,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牵头开展专项审计整改,打出审计整改“组合拳”,形成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审计部门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审计报告日,对2022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11.58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1项,促进增收节支7041.21万元(其中:核减金额5198.3万元);尚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对2023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即知即改,促进增收节支3991.55万元,建章立制4项。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区本级财政审计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均为466.5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均为255.9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总量均为7501.12万元,年度收支平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三本预算基本完成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预算调整,决算收支、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当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规或超比例收取涉企保证金。个别预算部门采购货物时违规收取或预留货物质量保证金7.61万元,2个预算部门采购工程超出规定3%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99万元。
二是预留政府保障养老床位空置率较高,兜底线的保障职能未充分发挥。部分街镇与5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约定预留的政府保障床位共计225张,实际仅入住49张,空置176张、空置率78.22%;仅2023年,相关街镇为空置床位付费98.64万元,政府用于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政策效应未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佳。个别街道在预留床位全部空置的情况下,另外购买床位保障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
三是部分预算单位预存公务用车加油费超正常使用量。2个预算部门和21个预算单位为公务车加油卡充值金额高于实际使用需求,当年预存47.36万元,仅使用32.69万元,年末累计余额达86.79万元,其中2个预算部门和19个预算单位卡内余额可以维持该部门单位下一预算年度的用油费用,过“紧日子”意识不强。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上缴区财政。个别区属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12.91万元。
(三)对预算部门及单位财政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历年暂付、暂存款未及时清理。截至2023年底,区财政预算内账户及财政专户账面应收应付款项共计2.55亿元未及时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本级64个预算部门及282个所属单位39项重要事项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对5个预算部门及10个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及单位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意识,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1个预算部门和3个预算单位569.75万元收支未纳入预决算管理;3个预算部门和44个预算单位未将讲课费等27.69万元计入培训费范畴;5个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决算122.41万元填报不准确。
(二)财政资金未及时统筹,效益未充分发挥。3个预算部门和10个预算单位以前年度转制结余款、利息收入等122.64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或返还原渠道;3个预算部门和8个预算单位未按实际需要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专用存款户,截至2024年1月底,结存2172.34万元。
(三)成本控制不严格、支出管理不规范。购买服务管理方面,2个预算部门对第三方服务内容考核监管不严,部分服务项目未严格按实结算,多付2.35万元;个别部门重复支付招标代理费1.68万元。公务卡使用方面,1个预算部门和1个预算单位调离、退休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四)单位内部管理不完善。内部比价监管不严,个别部门参与比价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51.25万元。合同管理仍有欠缺,5个预算部门和10个预算单位部分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审批单日期、服务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点支付款项、缺少必备条款、分管领导审批早于科室负责人、要素不齐全等。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本区2020年至2022年建筑垃圾处理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本区制定了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划和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的工作职责和监管流程,建设并运行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职能部门监管信息对接不够全面,未能全面掌握建筑垃圾排放和消纳情况,源头监管不够到位;工程渣土消纳结算规定未落实,职能部门缺乏管控抓手,部分填土项目脱离监管;装修垃圾末端集中处置激励制度未落实。
二是建筑垃圾处理监管不够到位。职能部门对废弃混凝土处置信息的日常核查不够到位;4个街镇分别存在未按规定处置申报、消纳备案等问题;2个镇的3个下属单位未经镇级集体决策先签订填土合同或少收填土费;11个街镇垃圾清运车辆均存在超载现象,存在安全隐患,职能部门也未按规定采取处理处罚措施。
三是装修垃圾计量监管存在漏洞。10个街镇用于清运处置计量结算的所有地磅均未依法实行强制检定;1个街道清运单据管理制度不完善、缴销资料不完整、相同号段编码重复印制使用;1个街道清运计量监管不到位,地磅系统未经专业维护,无法正常使用,垃圾车辆过磅数据疑似失真;1个镇垃圾清运车辆加装钢板但未及时更新皮重数据,造成结算多计清运处置费;3个街镇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称重计量、结算清运处置费,而是按照暂估总价包干结算,实际清运处置量无法核实。
(二)本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本区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含用于促进就业的地方教育附加资金)3.58亿元,实际支出3.52亿元;同期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5.64亿元,支出5.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1家劳务派遣机构编造资金使用协商证明、派遣人员用工单位等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资料;18家劳务派遣机构获得一次性扩岗补助等补贴后,未按照补贴资金使用协商证明的约定及时支付给用工单位。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不合规。1个街道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劳务派遣机构发放企业线上培训补贴。
三是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工作有待加强。7名已退休或已死亡人员因受疫情影响,由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死亡手续等原因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人因担任企业监事,未被及时清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致使用人单位仍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为由获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三)本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涉及2022年、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养老服务补贴、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4项政策落实情况,两年共投入长护险基金、财政资金共计3.7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长护险政策落实有待加强。与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重复结算1.09万元;护理对象死亡后仍发生服务并结算0.23万元;服务频次未达规定标准;部分签到打卡数据存在异常情况;长护险服务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补贴未实现应享尽享;部分街镇未及时拨付548.56万元补贴资金至护理机构或个人。
二是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1个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797.88万元;1个机构未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支付服务人员经费398.76万元;2个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结算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多支付15.68万元;11个街镇均存在养老服务补贴受理超时情况;长护险与居家养老服务重复签到结算疑点数据核查不到位。
三是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政策落实不够有力。初评、复评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未执行回避原则;初评结论依据不足、复评结果变更率高;部分评估费用2.74万元未按规定退还申请人;评估程序倒置;评估档案管理不规范;评估机构未按规定开具票据及填写评估费用登记表;评估人员证件过期仍登记在册;评估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补贴政策未落实。
(四)本区“两旧一村”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涉及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推进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未制定区级层面“两旧一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2个整治提升点位未同步推进;1个城中村项目进度滞后,尚未确定合作单位和实施方案;1个城中村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及时报批。
二是项目管理有待加强。1个城中村项目已实施未签订合作协议;2个镇的5幅经营性地块形成净地后长期未出让; 2个城中村项目动迁安置房未同步建设,其中1个项目动迁安置房晚于计划3年仍未交付,已增加过渡费等2153.15万元;部分公建配套未按计划建设移交;1个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已使用176套安置房源但未签订购房协议。
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严。2个城中村项目重复聘请财务监理,资金效益不高;个别项目农户或居民补偿款、过渡费支付不及时。
四是环境效益有待提升。5个城中村项目的拆房工程未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涉及拆房和垃圾清运面积约63.26万平方米。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上海示范区线工程青浦段征地动迁费用跟踪审计情况。发现征收补偿方案未经审批先执行、部分补贴标准未报批、超范围列支水务征地补偿费2340.62万元、部分街镇拨付补偿资金不及时、未及时退还劳力安置费71.71万元、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未将奖励费全部纳入征收补偿协议等问题。
二是汇金路(盈港东路~北青公路)改建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发现项目进度滞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绿化搬迁未按规定施工、部分会计核算资料不完整、建设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上达中央公园南园(一期)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发现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520.99万元、合同签订不及时、项目整体进度滞后等问题。
四是环城水系三期新建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发现未完成概算调整、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补偿协议内容与征收方案不一致、部分点位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
五是第六届进博会配套保障项目涉及的10个子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发现部分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投资控制管理不严、进度滞后、招投标内控制度不够细化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招标环节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46个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建设,逐步规范建设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严格。6个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不及时;2个项目勘察服务先实施后招标、未经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未实施完成;2个项目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个别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拨付至专用账户。
二是项目投资管控不严格。14个项目概算外内容未经审批、竣工后未办理调概手续、子项超概算未审批、概算编制偏高,涉及金额2.41亿元;46个项目多计工程成本2938.06万元。
三是项目建设内部管理不到位。14个项目未按期开竣工、进度把控不力;43个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未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5个项目合同要素不全、合同签订不及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7个项目财务核算未完整反映实际收支情况、项目未按规定单独核算;4个项目档案部分资料缺失影响竣工决算;个别项目设计变更流程不规范;个别项目擅自更换材料品牌和材料规格。
四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7个项目招标清单编制不准确;2个项目共24份工程相关合同无财务监理书面审核意见;2个项目工程监理与勘察单位出具的成果文件与实际不符。
五是项目投资绩效管控不力。7个项目部分绿化养护不到位、不锈钢仿竹栏杆未按图施工、设施未满两年已更换、健身器材松动、散水坡开裂损坏、红白警示桩掉入河道;2个项目部分白化墙面起皮剥落、绿化未按设计标准种植;5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不善增加成本、室内装修工程未实施无法投入使用、部分苗木死亡;个别项目入住率不高、绩效自评价流于形式;个别项目部分设施灭失或已更换。
五、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区管企业资产审计情况。对7户区管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不严。1户区管企业及13户子公司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存在账户超规定数量、久悬账户等;个别区管企业人员招聘未经审批;4户子公司未统一执行集团分散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二是预算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2户区管企业及2户子公司部分预算编制归类不准确、预算收支执行偏差较大; 13户子公司房产未计提折旧、社保及探病费用列支主体不准确、关联往来款不一致、财务科目核算不准确、报销附件不完整。
三是房屋、设备资产管理不当。2户区管企业及5户子公司房屋租金1100.22万元未及时收取或支付;1户区管企业及1户子公司生产设备长期闲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4个预算单位向社会出租房屋1559平方米、土地50平方米等国有资产未按规定报批;2个预算部门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4个信息化项目1439.3万元资产未及时入账、已闲置不用的9个信息化项目291.62万元资产未及时核销、6台台式电脑调拨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4个预算部门和3个预算单位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资产信息系统中资产品牌、规格信息等部分信息待完善,部分资产未贴标签或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1个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4个村6处耕地非粮化情况未整改到位,涉及面积41024.97平方米;4个村14处地块存在擅自改变农用设施房用途、违规搭建生产经营用房等问题。
二是个别项目监管不到位。一体化保洁项目投标文件上显示投标方为联合体,但实际中标方为该联合体中的一个供应商,且存在中标方资质与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不符、实际服务与标书承诺的服务内容不符的问题。
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5份土地流转合同中的土地流转价格低于指导价;1份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超10年规定上限;3个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45.41万元应收未收;6个村农村土地及厂房租赁费2531.18万元应收未收;镇政府所属菜场未遵守污水排放和固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同,促进重大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落实
进一步压紧压实稳定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清理各类涉企保证金,激发市场活力;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就业资金、养老服务管理与监督,完善建筑垃圾末端处置机制及工程渣土管理制度,规范处置行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压实部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加强资金成本管控,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强化成本绩效意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
(三)加强项目监管,规范政府投资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
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增强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等合力,规范建设程序执行,共同提升项目质效;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保障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经营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积极整改,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效能;区审计局将继续抓好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推动整改闭环管理;区政府将于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此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重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