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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2021.1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1月至3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2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发改委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由区发改委本部和2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发改委2020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为1195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1951.38万元。2020年,区发改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9079.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能按时编报预、决算,预算调整按规定程序审批。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4个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50.51万元。

2.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84.25万元。

3.职工社会保险金等部分财务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313.1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专户余额未计入“银行存款”日记账,涉及金额6.23万元。

4.1个项目合同未明确付款期限与支付比例,仍在实施阶段但已支付全款,涉及金额26万元。

5.部分固定资产未实行标签化管理;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52万元,另有笔记本电脑等17台已废旧闲置的设备未及时处置,涉及金额17.67万元;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台账总额与财务账总额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财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准确核算经济内容,及时将社会保险缴费专户纳入单位银行存款账核算,保证会计信息完整性;对个别课题研究项目合同约定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加强课题经费管理,规范合同条款,确保履约进度和执行效果;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找原因后及时进行处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发改委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发改委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发改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