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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2019年至2020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2021.1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5月,区审计局对对本区2019年至2020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11个街镇、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延伸审计全区184个村委会及经济合作社等。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经对本区2019年至2020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年内全区村委会和村社区经济合作社的收入为23.44亿元,支出20.8亿元,结余2.64亿元,至2020年底,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81.75亿元,负债61.38亿元,净资产20.37亿元。

结果表明,本区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强化工作措施,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得到完善。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效能和管理效果未能显现。一是个别镇占用部分村级保障资金706.31万元,被用于应由镇财政承担相关费用;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160个村未收集意见,156个村未提出工作建议。

(二)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91个村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收支超预算的问题;二是5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存在完工后未结转、超合同金额支付等问题;三是111个村月库存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村坐支现金、支出超过结算起点;四是11个街镇土地流转费、资产出租款应收未收居高不下,2.74万亩土地未纳入流转平台统一管理,部分资产盘亏、未及时核销;五是村级分账管理工作仍未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各街镇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财务、债权债务管理、民主决策等相关制度;强化依法治村意识,提高基层自治共治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各街镇、区农业农村委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各街镇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各街镇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