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大盈浦路(青浦大道-淀惠路)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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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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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青浦区审计局对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负责建设的青浦区大盈浦路(青浦大道-淀惠路)新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完善青浦新城西片区的路网结构,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水平,2014年11月,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建议书。2015年3月, 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5年6月,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2015年7月,区发改委批准该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13875.53万元,其中:工程费7856.17万元、其他费1061.57万元、预备费445.89万元、前期费用2736.90万元、公共管线费177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工程建设地点:青浦新城西片区,西起青浦大道,东至淀惠路。道路全长1410米,道路红线宽24-3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车行道建设规模为双向2快2慢;桥梁工程,新建丁家港桥和南蒋墩港桥2座桥梁,跨径布置均为13米+13米+13米,南蒋墩港桥宽35米,丁家港桥桥宽24米;另含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无障碍设施等附属工程,以及公用管线工程等。
该项目总承包工程于2015年7月开工,2016年8月竣工;绿化工程于2017年5月开工,2017年11月竣工。
根据新城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9399.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215.27万元、待摊投资3184.71万元。该项目到位资金6207.12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192.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155.12万元、待摊投资3037.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前期各项手续基本齐全,项目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项目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该项目于2015年7月8日开工,但于2016年1月1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成本核算不实,多计工程款60.15万元。该项目建安工程决算中存在级配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道路工程量不实等问题。
(三)多计待摊投资147.10万元。该项目多计设计费20.10万元、代建管理费127万元。
(四)概算金额较审定金额偏高4236.91万元。存在人行道透水面砖、桥后二灰等概算工程量编制偏高,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概算指标偏高等。
(五)财务监理未对部分合同签订提出审核意见。该项目财务监理未对施工总承包、电力排管等14份合同的经济条款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六)部分待摊费用未经财务监理审查已支付,涉及金额2530.17万元。主要是未对信号灯、路灯、煤气工程等28笔待摊费用进行审查。
(七)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长达近2年,超过规定时限。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问题,要求新城公司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对工程成本核算不实问题,要求新城公司按实结算工程价款。对多计待摊投资问题,要求新城公司调减项目成本。对项目概算编制偏高问题,要求新城公司保证概算的准确性。对财务监理未对部分合同签订提出审核意见问题,要求新城公司督促财务监理做好合同的审核工作。对部分待摊费用未经财务监理审查已支付问题,要求新城公司督促财务监理审查建设项目的全部费用。对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问题,要求新城公司在项目竣工后抓紧项目结算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新城公司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新城公司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新城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