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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运营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2022.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1月至8月,青浦区审计局对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区商务委、区绿容局,并延伸调查了11个部门及有关下属单位,2家区属企业和11个街镇,以及84家企业、19家混凝土搅拌站,重点现场抽查27家企业。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经对本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21年底,本区实地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84家、无证经营场所8个,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建设两网融合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集散场1座、中转站8座、村(居)回收点810个。

结果表明,区商务委、区绿容局等部门着力构建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努力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贯彻执行不到位。一是本区尚未按要求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性指导意见,也未组织编制再生资源网点布局规划、未全面掌握网点信息。二是施工单位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和处理其他建筑废弃物未纳入平安工地考核管理范围。三是抽查27家企业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履行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5企业存在雨污混接或混排、4家企业和3家混凝土搅拌站违反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堆放物料

(二)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格,两网融合管理存在漏洞。一是两网融合建设目标任务未按规定及时完成,集散场滞后2年设置,中转站应设置11座、实际到位8座、现存6座;集散场和中转站均租赁私企厂房且现租期仅1至2年不等,中途变更存在场站运营风险和资产闲置浪费风险。二是两网融合建设及运维项目监管不到位,设施设备无预算明细,工程管理、物流费结算等事项未作明确细化,其中运维项目商务标、技术标存在矛盾;违规将中转站运维转包给2家私企,部分运维再次转包。三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8个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违规无证经营;9家企业特种设备违规使用、6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16家企业未办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备案手续、18家企业未与废旧金属出售单位签订收购合同、15家企业未建相关台账等;19家企业消防安全存在隐患,违规在回收物储存、加工场所设置员工休息室,占用防火间距等。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一是两网融合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成本控制机制不健全,因设备设施未经严格查验盘点形成账外资产2946.56万元。二是因部分设备未按实际价款结算、第三方车辆虚报运输次数、租金支出审核不严等违规多支付财政资金1265.16万元。三是个别设备实际未供货造成144.67万元资金被无偿占用1年多,中转站关闭、迁址、设备不适用导致305.08万元资产闲置浪费,小型建设工程未经审价已全额拨款696.68万元。四是个别镇减量化资金1412.91万元超2年未清算、也未归还原渠道。

(四)生态环境安全和土地资源存在隐患。一是建(构)筑物拆除工程产生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其他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废弃物未纳入有效监管。二是部分企业15902.52平方米违建点仍未拆除,另有疑似违建4456.68平方米。三是16家企业固废跨省转移未办理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19家企业未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三防”要求,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四是部分混凝土搅拌站占据无证土地或占用农用地经营、未办理环评手续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政策,强化行业管理;设置准入门槛,严格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强化培训指导;构建协调机制,加大处理处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商务委、区绿容局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商务委、区绿容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