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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2021年至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2023.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3年2月至5月,青浦区审计局对本区2021年至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主要涉及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2家单位,延伸审计11家部门及有关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次2021年至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两年区级预算数分别为10.76亿元、10.46亿元,实际执行数分别为10.35亿元、10.35亿元,项目数分别为920个、728个。本次审计调查过程中对部分事业单位开展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进行延伸审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基本能履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各预算单位基本能履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过程、履约情况、资金拨付、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管理。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向区财政局备案指导性目录,3个项目未按规定集中采购,4个体检项目超过限额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部分中标公告缺少中标推荐事由、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要素不全。

(二)行政效能和管理效果有待加强。学校食堂生食配送监管不到位,10家生食配送供应商中标后2个月内,无依据大量变更二级供应商;31家学校未按要求每日将学校生食配送情况录入区教育局食堂管理系统;93个中小学及幼儿园生食实际称重量小于送货量,仍以送货量结算,涉及差额61.23万元;学校食堂生食配送项目限定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6282万元投标保证金短期内集中存放在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存在一定资金风险。学校食堂大米配送项目违规限定最低投标价、违规以现金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5.7万元。7个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未将价格作为主要考虑因素。

(三)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户外广告整治服务项目预算编报以费定事,未按实际点位面积、单价编报;2021年该项目在实际整治点位为74个的情况下,仍以年初预算115个点位合计230万元进行招标,实际执行与预算编报脱节。公共自行车项目验收后资产未入账;未按招标文件约定1小时内免费使用,多收16.78万元。

(四)项目绩效工作不够规范。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2020年4月合同到期后,未及时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2家定点机构服务频次严重不均,未形成竞争机制;部分用车未超4小时按一天时间收费,收费标准不明确。2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笼统,无量化考核指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针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明确相关指导意见,并加强对各部门的宣传、指导,明确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操作方式、购买主体、内容及范围等。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采购意识。建议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部门提高认识,遵守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各预算主管单位、采购人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对委托采购事项的过程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履行采购人的主体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建议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筑牢绩效管理理念,注重结果导向。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绩效管理流程和措施,务实开展绩效评价。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各责任单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