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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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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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1月至5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国资委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国资委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国资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294.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3年,区国资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293.7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国资委能按时编报预、决算。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同管理较薄弱,无签订日期,未严格按约定的时点支付款项。
2.信息化项目未按规定纳入账务管理,涉及金额224万元。
3.固定资产基础管理薄弱,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信息系统中资产品牌和规格等信息待完善、部分资产未贴标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合同管理较薄弱的问题,要求区国资委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对信息化项目未按规定纳入账务管理的问题,要求区国资委加强信息化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上述信息化系统补记无形资产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固定资产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要求区国资委加强固定资产基础管理,每年定期盘点并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系统,规范固定资产标签登记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国资委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国资委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国资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