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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主动公开

2024.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1月至5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民政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民政局本部和4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6.4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7亿元,其他支出0.22亿元。2023年,区民政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5.9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民政局能按时编报预、决算。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收支17万元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实结算、个别项目重复支付招标代理费,涉及金额3.36万元。

       3.以前年度收取的管理费21.18万元未及时上缴。

       4.合同管理较薄弱,部分签订日期早于审批单日期、服务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点支付款项、分管领导审批早于科室负责人、未填写法人签名等重要信息。

       5.固定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签或标签内容与实际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收支未纳入预决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将各项收支纳入当年预决算统一管理;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收回多支付的费用;对以前年度收取的管理费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督促下属单位及时将管理费上缴区财政;对合同管理较薄弱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并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对固定资产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要求区民政局加强固定资产标签登记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民政局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民政局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