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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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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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4年1月至5月,青浦区审计局对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生态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生态局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生态局本部和2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生态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36亿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3年,区生态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3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生态局能按时编报预、决算。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个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多支付0.67万元。
2.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
3.以前年度转入的专项结余款4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4.合同管理较薄弱,部分服务起始日期早于签订日期、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点支付款项、未履行到期已续签、缺少必备条款、未填写法人签名等重要信息。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加强合同支付款项管理;对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注销手续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督促下属单位对变动人员信息及时进行变更,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管理;对以前年度转入的专项结余款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及时将结余款上缴区财政;对合同管理较薄弱的问题,要求区生态局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并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生态局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生态局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生态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