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2020-2022年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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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5月4日至12月11日,区审计局对本区2020-2022年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主要涉及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等9个单位和11个街镇等。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经对本区2020-2022年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本区建筑垃圾基本遵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的原则分类处理,根据“谁产出、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落实责任;三年间全区共申报批准工程渣土排放项目379个,备案回填场所234个;建设并运行青浦区建材再生利用中心,落实“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结果表明,本区制定了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规划和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的工作职责和监管流程,建设并运行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职能部门监管信息对接不够全面,未能全面掌握建筑垃圾排放和消纳情况,源头监管不够到位;工程渣土消纳结算规定未落实,职能部门缺乏管控抓手,部分填土项目脱离监管;装修垃圾末端集中处置激励制度未落实。
二是建筑垃圾处理监管不够到位。职能部门对废弃混凝土处置信息的日常核查不够到位;4个街镇分别存在未按规定处置申报、消纳备案等问题;2个镇的3个下属单位未经镇级集体决策先签订填土合同或少收填土费;11个街镇垃圾清运车辆均存在超载现象,存在安全隐患,职能部门也未按规定采取处理处罚措施。
三是装修垃圾计量监管存在漏洞。10个街镇用于清运处置计量结算的所有地磅均未依法实行强制检定;1个街道清运单据管理制度不完善、缴销资料不完整、相同号段编码重复印制使用;1个街道清运计量监管不到位,地磅系统未经专业维护,无法正常使用,垃圾车辆过磅数据疑似失真;1个镇垃圾清运车辆加装钢板但未及时更新皮重数据,造成结算多计清运处置费;3个街镇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称重计量、结算清运处置费,而是按照暂估总价包干结算,实际清运处置量无法核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建议本区进一步完善工程渣土管理制度,针对工程渣土填埋收费、消纳场所经营管理等事项深入研究监管措施,规范工程渣土处置行为;进一步完善装修垃圾末端处置管理机制,按照本区装修垃圾末端设施的处置能力,和各街镇运距等因素,合理规划处置路径,提升区、镇两级财政资金的效益;建议区绿化市容局等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丰富执法手段,增加监督合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绿化市容局等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绿化市容局等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绿化市容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