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本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主动公开

2024.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青浦区审计局对本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共调查青浦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青浦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青浦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等4个部门,延伸调查了11个街镇。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涉及2022年、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养老服务补贴、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4项政策落实情况,两年共投入长护险基金、财政资金共计3.77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及单位基本能落实市、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持续提供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政策惠及面较广,老年人满意度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长护险政策落实有待加强。与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重复结算1.09万元;护理对象死亡后仍发生服务并结算0.23万元;服务频次未达规定标准;部分签到打卡数据存在异常情况;长护险服务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补贴未实现应享尽享;部分街镇未及时拨付548.56万元补贴资金至护理机构或个人。

       二是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1个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797.88万元;1个机构未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支付服务人员经费398.76万元;2个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结算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多支付15.68万元;11个街镇均存在养老服务补贴受理超时情况;长护险与居家养老服务重复签到结算疑点数据核查不到位。

       三是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政策落实不够有力。初评、复评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未执行回避原则;初评结论依据不足、复评结果变更率高;部分评估费用2.74万元未按规定退还申请人;评估程序倒置;评估档案管理不规范;评估机构未按规定开具票据及填写评估费用登记表;评估人员证件过期仍登记在册;评估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补贴政策未落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区医保局应进一步落实长护险相关政策,精准对接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强对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护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对接上级医保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建立健全与区残联、区民政局等部门沟通联络及协同监管机制,保障长护险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区民政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镇执行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指导与监管,明确补贴享受范围及对象认定口径,同时建立健全与区医保局沟通联络机制,确保与长护险政策衔接到位;区民政局应会同区医保局、区财政局认真研究制定统一需求评估及长护险个人自负费用对象认定及补贴发放操作路径,指导督促各街镇加快落实补贴发放,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应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落实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完善定点评估机构日常考核监管机制,加强对评估依据不足、评估流程倒置、评估费用应退未退等行为的制度约束,同时规范机构人员管理,确保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规范运行。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对区民政局等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了跟踪督促检查。区民政局等单位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