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9-0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9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履行政治责任、带头认领任务、强化整改成效等各方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主动认领问题,立即牵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担任组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督促落实。组建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协调联系、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巡察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牵头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措施,将问题逐条进行细化,认真吸收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对每一条反馈意见,均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定期跟踪督办、对账销号。
3.注重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和审计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召开专题年度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对每项巡察指出的问题做到找准症结、靶向治疗,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难题结合起来,立足“当下改”,推进“长久立”,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
(二)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通过巡察整改落实来推动审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1.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公开巡察反馈会议新闻稿,印发巡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和党组书记表态讲话稿。在民主生活会上,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整体领导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法规科成员组成,负责整改工作协调联系和督促检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和整改推进情况。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3.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在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巡察组、派驻纪检组指导下,制定《区审计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形成3大类19项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制定3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4.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提出整改措施37条已全部完成;已新建制度1项,修订完善2项。
二、聚焦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站位不够高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新时代新思想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完善《2021-2023年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计划》,并制定《2023年度资源环境审计要点》,将“双碳”相关审计事项纳入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2023年区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优化资源环境审计指标体系,完善“双碳”相关指标类型;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本级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中,重点关注节能减排等“双碳”相关事项。二是完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评审分数统计口径,优化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模式;召开本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调查同步审计专题会议,指导部署8个镇开展同步审计;健全内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压实各层级的整改责任,确保内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2.针对“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1)针对“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提请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印发《中共青浦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会议、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持续增强监督合力。二是成立审计整改联合指导小组,加强审计整改“回头看”力度,以区委审计办、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名义分别发送审计整改告知函,提请区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整改督促责任。截至目前,巡察反馈被审计单位未整改的79个问题,已有70个完成整改,后续将对仍未整改的9个问题继续跟踪。
(2)针对“推进审计问题源头治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根据2022年审计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经济责任履行、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等三个风险提示清单,梳理形成《本区审计重要风险点防范综合分析报告》,并在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会议进行通报。二是推进审计相关知识进党校、进机关、进国企、进村居,讲解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帮助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如,联合区农业农村委为全区联村会计授课,专题讲解流转费、资产出租收入管理等方面知识。
3.针对“服务新战略新职能发挥不够足”问题
一是在服务保障长三角审计机关工作协同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青浦召开)、参加长三角审计机关工作协同机制第二次联席会议共商“以研究型审计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式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审计机关工作协同机制框架协议》,建立示范区审计机关常态化工作交流机制,对接苏州市吴江区审计局、嘉兴市嘉善县审计局,共商《青吴嘉审计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从区域协同发展的角度提升审计监督作用。二是召开青吴嘉审计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协同机制交流会,在2021年本区省界断头路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审计调查、2022年长三角太湖流域环境治理专项审计等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三地“一起审”审计事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四责协同’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健全更具审计机关特色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协助纪检派驻组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审计组现场管理责任的“五责联动”责任体系。二是修订《审计现场廉政执行检查制度》,落实廉政检查责任,提高检查项目比例,做好检查记录,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对2023年已实施的审计项目开展了6次飞行检查和3次在岗工作纪律抽查。
2.针对“为民服务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服务基层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分片服务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内审机构分类指导,持续推动青东内审机构服务进博会、青西内审机构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区属企业内审机构服务青浦新城建设;二是修订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挂钩联系制度》,通过多种途径与基层内审机构加强联系,按计划对内审考核中末位的单位开展调研;三是明确每阶段挂钩联系重点,统筹推进对各内审机构的指导监督。如,一季度指导督促各基层内审机构及时制定审计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2)针对“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坚持将民生审计贯穿到各类审计之中,聚焦民生、民心工程,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实事项目、农业发展、拆迁项目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列入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确保民生项目落实落地,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制定完善《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2023年区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密切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各项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民生项目的审批、实施、绩效。如,助企纾困政策(“经济恢复重振”30条、“青暖”22条)的实施、防疫资金的使用、实事项目的落地等。
3.针对“廉政风险防范不够精准”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有欠缺”问题
一是加大房屋利用,作为内审工作培训、内审片会、“审彩”系列活动场所;二是联系区相关部门,研究破损房屋和老旧设施设备维修改善经费事宜。
(2)针对“内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强化审核审批程序,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相关经办人员内控管理水平,对上缴结余资金、计提人员工资等情况加强管理。
(3)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科目运用不规范”问题
已在巡察期间即知即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把组织生活“搬到”审计项目现场,开展与审计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保证组织生活的质量。局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在7个审计项目现场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听取干部们对党组班子领导和机关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并把收集的意见建议整理汇总,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检视剖析,向全体党员干部报告反馈。二是对审计现场党员加强教育培训,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审计组,把内审挂职人员、实习大学生中的党员纳入学习教育范围,把党的二十大重要读本和书籍带到审计项目现场,供内审挂职人员、实习大学生在工余时间充电学习,进一步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选人用人相关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选人用人相关工作开展自查,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操作规范。二是组织开展干部档案自查,对年度考核表、专审表、任免表等干部档案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做到及时整理、及时规范归档。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筹谋不足”问题
(1)针对“干部梯队建设不够合理”问题
一是根据《青浦区审计局关于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的 工作意见》《青浦区审计局关于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深入落实复合型人才和青年干部墩苗培养计划,持续优化审计干部梯队建设。二是制定《2023年“审彩·月月学双月考”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加强学习、墩苗压担、实践评估、动态管理等方式,促进审计青年在思想、政治、业务、组织、协调等多方面能力的不断提升。
(2)针对“审计队伍专业力量不足”问题
一是完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在制定《2023年审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时,更加注重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大数据审计等各类审计所需专业知识的培训。二是多领域多途径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市局、高校或职能部门专家来局讲授相关业务知识;加强审计青年业务交流,积极发挥青年数据审计突击队作用。如,邀请区委党校教师进行党的二十大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开展全区内审培训并通报2022年度内审项目考核情况。
(四)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未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凭证入账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支出相关规定,从严审核审批,确保流程合规、附件齐全。
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不断巩固、深化。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审计机关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实际,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中央及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坚持审计监督与服务发展有效结合,在查出问题的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严把审计质量,全力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青浦现代化枢纽门户建设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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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青浦区浦仓路252号青浦区审计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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