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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内部审计的现状及对策 2010-09-07  作者:白鹤镇审计室

乡镇内部审计机构自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多个年头了,从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到如今已有了一整套内部审计特有的、可操作性强、完整和合理的工作程序之后,使我们内审工作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有了明确的方向,严格遵循《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虽然随着内部审计准则的不断出台,更新、完善,但是在具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漫漫长路上并非从此一帆风顺。在当前经济形势不断变幻的今天,既要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又要实现审计目标,我们还需正确面对新形势下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矛盾,还必须清醒地认清当前我们内部审计工作本身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更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和完善。

一、     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审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够和谐。

近年来,随着“审计风暴”的不断刮起,国家审计权威性不断提高, 审计工作已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我们要顺利开展乡镇内部审计工作,得到被审计单位的积极良好配合,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首先反映在我们内部审计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决定了人际冲突的必然性。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与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打交道,在进行审计测试和评价时,常常是针对其工作中的错误和效率,因此我们到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工作时,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抱怨:你们审计人员的到来只会打乱我们的正常工作程序,妨碍我们工作的安排。其实说到底要么他们还不能真正了解内部审计的职能,要么他们本身明知自己存在问题,想躲避责任而寻找托词。其次我们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为了实现审计目标,通常按照制定的审计方案,利用各种审计技能尽可能地寻找或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或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审计工作中为了体现工作成绩,可能侧重于审计监督这一职能,过分强调了点上的差错、缺陷,没有从面上给予总体效果的评价,从而导致审计与被审计单位像是在法庭上法官与证人的感觉。

(二)内审的服务职能未能充分体现

我们乡镇内部审计机构不象企业内部审计,前者是作为国家审计基础而存在的内部审计模式,带有一种行政命令式,强调的是真实性、合规性;后者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是自发地为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增强竞争实力,提高经济效益而建立的。乡镇内部审计人员相对缺乏经济发展宏观综合管理知识,对被审计单位,只能在财务管理和具体违规、违纪问题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而不能在提高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上给出令人满意的具体可行的合理化建意和意见,长期以来乡镇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没有充分体现。

(三)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这么多年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和负债不实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会计人员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二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而且花样翻新。审计工作后缺乏审计报告公开通报,使审计工作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从审计监督角度: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往往只看表象,查处问题不深不透,碍于情面,点到为止。干部离任审计采用“先任后审”,传递给我们审计人员的是这么一种信息:审计只是为某个干部换个领导岗位走过场而实施的一个程序,这就大大挫伤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在职的干部也行不成有效的约束,使审计的威慑作用不能有效的发挥。

(四)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大部分从基层财会人员中选拔出来,虽然有较丰富财会知识,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目前电算化记账的普及,为我们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既要熟悉计算机硬件知识,又要对软件有足够的了解。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多数内审人员不具备这样知识,无法有效地评估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效益,造成了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的滞后,使内部审计面临了新的困难。

二、     不断改变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一)改善内部审计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

首先我们内审人员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与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发展良好、融洽的关系,注意沟通方式,尽量不用不必要的专业术语,学会人际交往技巧,加大对审计法律法规及一些相关规定的宣传,这为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往往会碰到这样的领导,思想情绪上总会存在互相抵触,他会简单地认为:我一不管钱,二不管账,只要我自己没有经济问题、没有贪污就行了。这说明他们还对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不能正确认识,只停留在对审计单一的监督职能范围内。那我们内审人员就要根据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讲清楚,作为责任主体,会计行为的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替会计人员办事,而是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要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经济活动合规合法,让被审计单位加强了法律意识、审计意识,从而突出了审计的服务职能,改变内部审计难开展的被动局面,争取到被审计单位领导的积极配合,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从而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服务职能。其次,让被审计单位的财会人员参与到审计工作中,让他们了解这次审计的目标,这样减少审计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气氛,从而建立顺畅和谐的互利关系。建立审计网络队伍,是一个很好的途径,让被审计单位的财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使他们充分了解并正确看待此项工作。所以只有让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和财会人员共同意识到审计的真正目的和工作程序,才能消除彼此的敌对情绪,使我们内审工作得到和谐顺利的开展。

(二)突出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

乡镇审计机构每年制定的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都是围绕本镇工作中心,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的。一方面我们内部审计是为镇组织部门,对基层行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和任用提供有力依据,突出对上层的服务职能。还是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我们内部审计通过对基层领导所在单位(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对该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情况、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审计评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需的素质和决策水平,也能正确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纪。这就为镇组织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明确内部审计是为领导决策,为上层宏观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就被审计单位的各项经济运行中,要善于从一笔笔资金流动中发现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对大量微观信息的分析中,综合归纳出具有全局性、有建设性措施,为被审计单位领导提供完善体制、改进机制服务。总之,内部审计要本着“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原则开展工作,把为被审计单位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实行边审边帮边落实,促进他们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突出内部审计为基层服务的职能。

(三)树立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乡镇内部审计要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方式,应突破单纯的事后审计,逐步转移到事前、事中审计,提出干部任期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增强干部在岗在职责任性和约束性,为领导当好“谋士”。首先我们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职时,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定地站在集体的立场上,努力做到依法审计勤勉敬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既要坚持客观实际,认真查处被审计单位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自觉管好自己的“口、手”,把好人情关,实事求是的反映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的各个问题和存在的情况;还要加强审计回访制度,落实审计结果。如发现在审计规定的时间内被审计单位仍未落实整改的,督促其整改,对拒不落实的,报镇纪检部门由其督促执行。但是我们又要清醒地认清审计的真正目的不是查处人,而是服务人,是保证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保护其干部的有效手段,是为维护财经秩序,当好经济“卫士”的。这样乡镇内部审计“有为才有威”才能凸显出来。

(四)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随着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首先我们内审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查账技能,并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政策,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懒惰、不坐吃老本,不仅仅注重审计专业知识学习,还要加强相关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学习,积极参加审计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掌握新政策、新知识;同时还要开展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总结交流,畅谈工作思路,探讨审计报告撰写技巧,总结审计工作经验,互相学习,虚心请教,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另外,我们每个内部审计人员不仅在审计专业知识技能方面,还要在计算机知识方面去不断加强学习培训,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内部审计工作服务。所以我们只有通过对自身素质的提高,才能挖掘出深层次的问题,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审计意见和建议,才会得到领导的肯定,才能全面提高内部审计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