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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白鹤镇行政投诉分中心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0.04.29

索取号:QE7007000-2010-005 发文字号:青白府〔2010〕18号 发文日期:2010-04-26

各基层单位:

       根据青府办发〔2010〕2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撤销白鹤镇处置行政投诉件领导小组,成立白鹤镇行政投诉分中心。

       章凌云同志为行政投诉工作第一责任人,陆志斌同志为行政投诉工作具体责任人。

       程岗同志任行政投诉分中心主任,张平、黄东娟等二位同志为行政投诉分中心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