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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白鹤镇安全生产、防火安全重点监控单位的通知

QE7902000-2008-025

主动公开

青白府〔 2008〕25号

2008.04.0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和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监控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对我镇的重点监控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单位总数为30家。
    望各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今后,如无变动,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白鹤镇200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