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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镇安全中心《白鹤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1.07.25

索取号:QE7108000-2011-009 发文字号:青白府〔2011〕51号 发文日期:2011-07-21

各村(居)、公司、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安全中心《白鹤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白鹤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上级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本镇镇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3、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处置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由镇政府办公室和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值班和日常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章凌云(联系电话59746600)

副总指挥:王全根(联系电话59748383)

                   金 锋(联系电话59746161)

2、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任:曹金元(联系电话39821881、39821889)

成员单位:镇武装部、镇总工会、镇党群办(宣传)、镇政府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业发展办、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镇安管中心、镇司法所、镇信访办、城管分队、派出所(白鹤、赵屯)、镇交管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鹤、赵屯)、镇文体中心等部门组成。

由各个成员单位组成: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9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承接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负责,城管分队、镇交管站配合,组织民警和社区保安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镇党群办(宣传)负责,镇文体中心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灾害救援组:由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民兵预备役)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由镇社会事业办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镇安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专业技术组:由镇安管中心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善后处理组:由镇总工会、镇司法所和镇信访办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安抚、善后等工作。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发生特大因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相关报警电话(公安:110;消防:119;救护:120)并迅速上报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9747722,59747752)、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9821881、5921298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领导(联系电话:59746600、59748383)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9710923)报告。

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口头上报,2小时之内书面上报,上报要素:

1、事故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详细地址。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发生大致原因。

5、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6、事故上报人员姓名、性别等情况。

7、其他有关事故的情况。

事故单位应做到开展自救及维护现场等工作。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镇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告镇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1、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并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组织机动力量待命。

4、新闻报道组: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6、医疗救护组:紧急输送受伤人员并负责院前急救;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医疗救护和处置。

7、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8、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专业技术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五、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安委办,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三)本预案每年至少演练1次,做好训练和演练记录,并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予以修正。

  

白鹤镇应急处置机构分工表
名称 责任人 行政职务 电话 职责
领导小组 章凌云 镇长 59746600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王全根 副镇长 59748383
   武装部长 59746161
综合协调组                   后勤保障组 蔡雪元 政府办主任 59747722 承接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传达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应急办 曹金元 安管中心负责人 39821881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值班和日常工作。
安全保卫组 沈利明 白鹤派出所所长 59742788 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屈爱民 赵屯派出所负责人 59213511
刘建林 综治办主任 59746135
杨福涛 城管分队队长 59740182
项全根 交管站站长 59740174
新闻报道组 张国芳 党群办副主任 59746158 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衣洪元 文体中心主任 59746565
灾害救援组    武装部干事 59746162 组织协调人员(民兵预备役)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    社会事业办主任 59748062 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陈忠辉 卫生院院长 59740908
事故调查组专业技术组 叶兴其 经发办主任 59746712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曹金元 安管中心负责人 39821881
善后处理组    镇总工会副主席 59747481 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安抚、善后等工作。
   司法所负责人 59741512
潘振联 信访办主任 59743996